起始于1998年的全国第一次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因直指减轻农民负担,曾被认为是我国最大的惠民政策之一。
农民的洗衣机当米缸用
“如果用电价降一半,我就舍得用!”12年之后,胡德成对这句话记忆犹新。1998年年初,时任江西省电力局局长的胡德成在九江瑞昌市农村调研时,一位当地的农民向胡德成这样说道。
这位农户家境还算殷实,但“电视一般不看”,因为3.5元一度的电,让这位农民难以承受。
“洗衣机都成装米缸了”,村里还有农民向胡德成这样抱怨。
胡德成的这次调研在农村一呆就是三天,这也让他感慨颇多——一个不得不正视的现实是,由于电价远远超出了农民的承受能力,村民购置的家电大多数成为了摆设。
在江西部分地区,很多农民家庭虽然每月用电都控制在5度以内,但所交电费却要十元左右。对一些居住在偏远地区的农户,干脆不用电灯,重新点起了蜡烛和煤油灯。
回想起当年的情景,地处玉山县城郊的下徐村的村民感慨更多。“仅仅和县城一路之隔,但电价却比县城的高出许多。”下徐村一位村民向记者回忆道。其实不仅仅是电价过高,农民们还经常要忍受电压过低的痛苦:电灯和电动机不能同时使用,停电更是“家常便饭”。
而那时的江西,农村电价过高的地方在全省比比皆是,部分地区甚至出现了高达5元到6元一度的“天价”电,这对于广大偏远的农村地区而言,电价过高成为了他们难以承受的现实。
一边是电价过高农民怨声载道,一边是濒临危机的县级供电企业举步维艰。
“电卖不出,用电量几乎是负增长,停电、触电事故三天两头发生。当时所有的县农电企业几乎都是亏损。”当时曾对江西省农电进行调查的中国电力报记者李洪明向《中国经济周刊》回忆。
“天价电”的背后,是当时农村电力体制复杂和管理混乱的困局。
1998年农网改造之前,全国的电网由国家和地方两大块构成。在全国2400多个县级供电企业中,直管直供县、趸售县、自管自供县各占三分之一。直管直供县供电企业,其配电网资产主要属于中央财政,趸售县和自管自供县供电企业,其配电网资产主要属于地方财政或集体所有,个别地方还有个人经营电网的现象。
“当时的农电管理体制造成很多弊端,最明显就是电价,当时县以下农村到户平均电价达到1.5元。”瑞昌市委常委、副市长曾宪奎告诉记者,“农电改革之前,农村电网建设是靠老百姓、社会集资,产权归当地所有。农电完全靠层层加价维持生存,根本谈不上科学发展。”
由于有不少地方是由村民集资合作办电,到户时一般都是由乡村电工承包变压器收费,由于管理体制复杂,农村电网缺乏科学的规划和维护,低压线损高的“惊人”,大多数的地方在30%~50%之间,高者甚至达到60%,由于管理层多,层层趸售,层层加价,“人情电、关系电、权利电”和“乱加价、乱收费、乱摊派”现象普遍,在这种情况之下,电价高、收费乱在所难免。
同时,县级农电企业人员超编问题严重,一个年售电量只有几千万度的企业,却常常要养活800~1000人,这种情况在当时江西省县农电企业普遍存在。
“税赋虽免,电价奇高,农民重负,其何以堪”。1998年初,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朱镕基看到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报道江西的农村用电情况时做出了这样的批示。随后,原国家计委、经贸委、电力部等部委组织的几个调查组深入到江西农村,就农村电价进行了专题调研,而调研的结论——农村电价高的症结,关键是农村电力管理体制混乱和农村电网老化落后。
在此背景之下,由国务院主导的全国第一次农电改革在1998年下半年正式启动。
农村电价便宜了 农电企业负债了
“改革就是利益的再分配,难度可想而知!”2010年5月初,胡德成向《中国经济周刊》回忆10年之前的这次改革时感叹。“第一次农电改革开始实施时,改革必前先改制。因此阻力重重,尤其是水利部门。在江西省,各个县都没有属于国家电网的电力公司,只能一个个去攻破。”
当时我国农村电力体制改革提出了一县一公司(企业实体)并实现县乡电力一体化管理的基本原则。国务院并确定了理顺农村电力管理体制的三种形式:一是“上划”,把县级电力局(公司)上划给省电力局(公司)直接管理;二是“代管”,即对暂时不能上划的,在产权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由省电力局(公司)实行代管;三是股份制,以资产为纽带组成股份公司。
当时江西省政府排除了“代管”模式,明确“上划”分两步走的原则:第一步实施股份制的过渡模式,把原层层趸售的县、乡、村趸售供电企业整合,全部改组为省电力公司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步等条件成熟时再全部上划省电力公司直接管理。
随后,在江西省政府的主导下,南昌、星子、万年在初步完成乡电管站上划的基础上,对县供电局进行股份制改造试点,组建由江西省电力公司60%控股、县政府40%参股的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1999年,江西在全国率先实施电力企业股份制改革,随后,江西县级供电企业股份制全面铺开。江西也成为全国农电股份制改革最为彻底的地方。
随着县级供电企业股份制的全面完成,江西省彻底结束几十年来农电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混乱局面,初步实现了“以县为实体,县乡电力一体化管理”。
进入2000年之后,江西农电同全国一样,迎来了农电大发展时期。
记者得到的数据显示,自1999年以来,江西已累计投入166.43亿元改造资金,实现了农村“户户通电”。到2009年,江西农电实现售电量229.67亿度,比1999年增长了6.56倍;综合线损率8.2%,降低了16.8个百分点;年供电事故下降了95%。
1999年,在完成农电股份制改革后,江西省第一步就把所有的农村电价由每度1.5元降到1元以内;随后对已进行农网改造地区的农民生活电价降到每度0.8元及以下; 2004年1月,江西实现全省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全省农村到户电价全部降到每度0.56元; 2008年7月,江西各县域的国家级、省级工业园区电价与省电力公司直供的工业用户实现同价; 2009年11月,江西全省城乡用户执行同一目录电价表,江西农电终于实现了同价的目标。
记者从江西电力公司得到的一组数据显示,据不完全统计,江西省10年来仅农村居民生活用电和农业生产用电两项同价,直接为农民减负90.72亿元。江西电价降幅成为了全国之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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