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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7年11月27日 星期一

全国首个省级法治宣传专家顾问团成立

广东 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转型增效

■中国城市报 乔飞/整理 《 中国城市报 》( 2017年11月27日   第 20 版)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政府法律顾问从早期为政府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到如今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协助起草和修改重要法律文书,服务范围越来越广泛。

  为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发挥法律专家在政府工作中专业的作用,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11月21日,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普法办召开省法治宣传专家顾问团成立会议暨新闻通气会。会议宣布成立广东省法治宣传专家顾问团,并为首批专家顾问颁发聘书。

  充分发挥专家顾问“智囊团”作用

  据介绍,广东省法治宣传专家顾问团首批21名专家顾问,主要由院校从事法学研究教育、新闻传播研究教育的教授、资深媒体记者、从事多年法律实务的工作者等组成,将在推动广东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发展上发挥8个方面作用。除了积极参与研究全省“五年”普法规划、参与普法规划实施检查和评估、参与省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参与广东省普法办组织举办的各类省级普法赛事活动评议工作之外,专家顾问还要发挥其所在单位和团队资源、针对热点法治事件和社会关注问题积极发声、参与全省法治宣传队伍专业培训讲课以及对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广东成立法治宣传专家顾问团属全国首创,目的是借力专家顾问团的专业知识,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问题短板和发展瓶颈,形成合力推动普法工作创新发展。广东省普法办还将根据工作需要,充分发挥专家顾问“智囊团”作用,并逐步完善专家顾问团运作机制,充实顾问团队伍。

  广东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广东省普法办主任曾祥陆指出,成立省级法治宣传专家顾问团是广东省司法厅党委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全民普法力度”重大决策的具体行动和创新举措,对于推进广东法治宣传工作改革发展意义重大。

  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

  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促进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有积极影响。2015年,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被列入了广东十大民生工程,每年省财政投入过亿元,并撬动了地方财政的配套支持。

  广东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要提供更多优质便捷经济的公共法律服务,落实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加大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力度,打造覆盖城乡的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

  据记者了解,截至今年上半年,广东省村(社区)法律顾问共为村(社区)和村(居)民提供服务超过187万人次,其中提供咨询超过86万人次,开展普法讲座近21万场次,直接参与调处矛盾纠纷5万多宗,出具法律意见和审查合同4万多份,提供其他法律服务近15万宗。

  广东省将进一步加大实现律师服务资源均等化的配置力度,采取组织司法所会同村(居)“两委”摸底,法律顾问定期到户走访摸底,以及探索在司法所设立法律顾问助理等做法,让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更大作用。

  曾祥陆指出,司法行政部门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主管部门,必须站在新的历史方位,充分认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面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心应该落在人民群众对普法宣传、法律服务需求上。

  在普法工作上,广东提出省重点抓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媒体公益普法”工作机制建设,推动“谁服务谁普法”,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和任务指导目录,加强普法考核评估力度,有效整合社会各方资源,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

  曾祥陆要求,政府部门要与专家顾问团队打造工作一盘棋、氛围一家人的良好局面,共同破解制约法治宣传工作发展的难题,力求善作善成、干出成效,防止花拳绣腿、华而不实。

  据了解,顾问团成立后,广东省普法办将于年底组织开展全省首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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