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银河证券主承销的“2015年泸州市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成功簿记建档发行,据了解,该项目由泸州市基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泸州市兴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泸集团”)提供差额补偿和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该债券以非公开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向机构投资者发行,发行利率为5.50%,拟发行金额为7亿元,发行总额为20亿元。因其是第一单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债券,是《项目收益债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后第一单发行的项目收益债券,也是首个专项债与项目收益债结合的创新产品,又是落脚在停车场建设这一促投资、稳增长的重要工具上,引起了各界的密切关注。债所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泸州市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并以该项目产生的收益为主要还款来源。
在国家发改委推出专项债和项目收益债后,平台公司依托项目本身自主发行债券并偿还本息,逐步脱离原先依托政府财政支持来维持生计,将促进平台公司进一步转型。这是市场化融资的有益探索,也意味着市政建设发债融资效率有望进一步提升。“15泸州停车项目NPB01”债开了一个头,未来的空间更值得期待。
何为项目收益债
项目收益债券是指与特定项目相联系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特定项目的投资与建设,债券的本息偿还资金完全或基本来源于项目建成后运营收益的债券。由于项目收益债属于企业债务,不属于地方政府债务,项目收益债有望成为发改委口径重点发展的券种之一。
与一般的企业债券相比,项目收益债券的最大特点在于 “融资—投资—项目收入—本息偿付”资金流的封闭运行,即从募集资金的筹集使用到项目资金回收,再到债券本息的偿付,都在一个闭合的环境中操作,这既实现了资金的专款专用,也保证了债券的偿付。
项目收益债券在2014年5月被首次提及,今年5月国家发改委下发《项目收益债试点管理办法》(试行)至各地方发改委试行。
项目收益债或让停车不再难
今年4月初,国家发改委正式发布《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发行指引》以来,此后对于停车场建设的支持政策持续不断。9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又专题部署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和城市停车场建设。近日,“15盘双专项债”“15泸州停车项目NPB01”债两支债券的相继发行,掀起了停车场专项债的一个小“高潮”。
停车难问题是当前城市规划发展中的一个“痼疾”,泸州也不例外。泸州市主城区小汽车数量达11万辆,停车位缺口3.5万个,尤其是公共停车位缺乏。泸州市把停车场建设作为惠民生、缓解城市停车困难的重要举措加快推进,同时配套建设社区活动中心、农贸市场、体育活动场地等市民活动市场化融资方向明确场所,既满足了市民活动需要,也提高了停车场建设的资金回报率。
东方金诚高级分析师朱林指出,普通企业债在主体及债项评级中,主要关注债券发行人通过企业自身运营产生的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对于偿债能力的保障;而项目收益债评级则主要评估债券募投项目产生的收益作为主要偿债资金来源对于偿债能力的保障。据悉,泸州停车场项目运营收入可观,项目年营业收入3.87亿元,完全能够支撑项目收益债券本息的偿付。
本期债券增信最大的创新来自担保人的“差额补偿”。“差额补偿”是在债券发生实质性违约之前,差额补偿人开始履行偿付义务。根据泸州市兴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发行人账户监管银行签订的《泸州市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项目收益债券差额补偿协议》,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当年专项偿债账户内资金未到达当年还本付息金额,则监管银行通知兴泸集团履行差额补偿义务。由此,“15泸州停车项目NPB01”债一旦出现违约风险迹象,可在发生实质性违约之前采取差额补偿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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