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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5年05月04日 星期一

PPP创新模式 核心是风险共担

■中国城市报记者 孔珏婷 《 中国城市报 》( 2015年05月04日   第 15 版)

  格雷罗先生

  编者按

  2015年4月29日,由联合国世界城市运动委员会、全球市长论坛理事会主办,徐州市人民政府和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政府提供支持的主题为“我是城市变革者-政府公共项目资本公私合作(PPP)创新模式”全球市长论坛在江苏徐州举办。本次论坛分别在北京、深圳,杭州、成都、呼和浩特设立分会场,由杭州“天涯若比邻”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提供远程会议视频支持。

  

  

  本次全球市长论坛特邀亚洲城市发展中心中国办公室主任、亚洲发展银行首席顾问(PPP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亚洲发展银行“亚洲城市发展联盟”董事长Adolfo Guerrero(中文名:格雷罗)先生为主讲嘉宾。

  论坛中,Adolfo Guerrero先生讲解了PPP模式的合理结构,国际化的PPP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管理, PPP如何在中国有效应用,PPP项目的市场机遇与市场风险,PPP项目融资的主要模式,同时结合PPP项目案例进行分析以及政府如何做好PPP的招商引资及项目推介工作。

  优于BOT的PPP融资模式

  Adolfo Guerrero先生认为目前中国的政府和企业对于PPP的界限划分存在模糊的认识。BOT项目融资模式早就被政府和企业所熟知,但真正了解PPP项目融资模式的确寥寥无几。总体来说,PPP是一种优于BOT的公私合作方式。PPP模式是建立在政府部门和私营企业之间相互合作和共同出资基础之上的“共赢”关系,避免了BOT模式由于缺乏相互沟通协调而造成的项目前期工作周期过长的问题,也解决了项目全部风险由私营企业承担而造成的融资困难问题。公共部门、私营企业合作各方“互利、共赢”的关系,能创造更多的社会效益,更好地为社会和公众服务。通过PPP公私合营方式,合作双方可以实现各自的利益:一方面政府减少投资负担、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降低成本;另一方面私营部门可以实现自身业务的转型升级,通过PPP项目融资模式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PPP融资方式对于民营企业来说,是一种更加安全的投资方式。通过签署PPP合作协议,可以把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双方不同利益协调起来,共担风险,实现共赢。

  公私合营的风险共担

  Adolfo Guerrero先生在会上指出PPP的核心就是公共部门和私营部分的风险共担问题。在PPP项目融资模式中,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合理分担风险的这一特征,是其区别于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其他合作形式的显著标志。如果每种风险都能由最善于应对该风险的合作方承担,毫无疑问,整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成本就能最小化。PPP管理模式中,更多是考虑双方风险的最优应对、最佳分担,而将整体风险最小化。事实证明,追求整个项目风险最小化的管理模式,要比公、私双方各自追求风险最小化更能化解准公共产品供给领域的风险。

  中国企业如何参与PPP

  最后,Adolfo Guerrero先生结合中国当前环境,详细解说了中国企业如何参与PPP。他指出,在PPP模式下的城镇化建设上,较早参与布局的是中国国有企业,如五矿信托和中信集团。因为国有企业介于公共部门与私营企业之间,在PPP融资项目中具有强大的金融支持,优势明显。然而随着中国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仅凭国有企业的参与是远远不够的,我们需要引导更加多样化的社会资本参与到PPP的项目中来。中国的企业需要摸索出一条创新的PPP合作路径,通过市场化运作实现项目的自身平衡,能够更加有效地为城市提供基础设施等公共产品和服务。PPP项目融资方式必将在提升城市功能、促进城市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实现地方政府、社会资本和社会公众的长远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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