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面对突发公共事件,要把握“时度效”,第一时间公开信息,提高传播效率,抢占舆论制高点,有效提高群众应对谣言信息的抵御能力与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自我防范意识。积极采取科学有效的报道策略,有助于保障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关键词:突发公共事件 信息公开 融媒传播
突发公共事件具有破坏性、不确定性、扩散性等特征,往往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民人身安全及财产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精准把握突发公共事件媒介呈现的“时度效”,有助于应对危机,并在善后工作中降低损害。
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及时公开的必要性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对信息进行公开和发布,是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责所在。应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借用各种媒介传播渠道,以最快速度告知此危害可能涉及的范围,让相关群众清醒意识到危害的存在,相互提醒并做好防范,配合政府职能部门进行有效救援。
信息及时公开是生命至上的保障
时间就是生命。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如何防范次生损害,是否撤离,大致需要多少时间,社会各方都希望获取准确信息,以便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之初,浙江、广东等省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全面告知和有效布控、防控。以浙江省为例,截至2020年10月17日,浙江省政府共计召开55场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时、准确向公众传递权威信息,彰显了政府的社会治理水平和能力。
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的初步胜利,离不开政府的组织动员,也与人民群众的积极配合有关。各级政府每天进行新闻发布,通过各种传播渠道对民众进行告知,民众积极配合职能部门进行自救和他救,自觉在家隔离、避免人际接触,作出了正确反应并进行及时自我防护。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群众也积极响应复工复产号召,为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开足了马力。疫情信息的及时公开,全面提升了常态化疫情防控与局部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信息及时公开是正确决策的保障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需要决策者根据传递的现场信息科学组织救援,信息的准确传递至关重要。
由于突发公共事件复杂多变,一次性解决方案难以适应突发公共事件发展的曲折过程,信息的及时公开是公众及时跟进事件进展、减少经济损失的重点,亦是政府进行政策调整和整体布局的依据。新冠肺炎疫情初期,多家媒体通过滚动报道、可视化呈现等方式,为公众了解疫情发展与防控情况,乃至对未来局势的预判,提供了重要信息渠道。
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及时公开,不仅能提升政府职能部门的效率,还能让决策者及时调整决策思路和措施,最大程度发挥群众力量,充分配合政府的各项规定和需求,最大程度进行救援。
信息及时公开便于有效遏制谣言
面对原因不明的突发公共事件,社会恐慌情绪会迅速蔓延,谣言应运而生。政府、主流媒体等及时跟进突发公共事件最新状况,是有效遏制谣言的关键。
美国学者奥尔波特和波斯特曼指出,谣言的流通量=事件的重要性×事件的模糊性①。模糊事件所吸引的关注度越高,越有可能成为造谣的素材。突发公共事件使民众生活受到影响、生命受到威胁。而公众获取疫情第一手资料的渠道有限,仅凭个人难以了解真实情况,公众对信息需求的迫切心理加上信息渠道的不畅,很容易造成谣言滋生。政府及时公开信息、确保信源稳定、保障传播渠道畅通,能有效抑制突发公共事件中谣言的产生和传播。面对突发公共事件,政府要加强信息披露的频率和精准度,通过信息公开有效遏制谣言,以安定人心,疏导情绪。
公开真相、打击谣言,就是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生命至上”铺平道路,是为了提升决策力和执行力,从而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少走弯路,用最快的速度、最大的力量保障人民群众安全。
信息及时公开是维护公民知情权的重要体现
在我国,信息公开既是政府的一项基本义务,也是维护公民知情权的重要体现。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②。
人民有权要求政府信息公开、保障自身知情权。政府应积极采取相应措施,让信息的公开法制化。这是建设透明政府的法制保障,可以使人民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更好地了解实情。同时,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信息化趋势愈发明显,保障公民知情权,也是对公民生存权和发展权的保障。1946年,联合国大会决定将知情权列为基本人权之一,知情权成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之初,恰逢春节临近,返乡人员多、人口流动大,政府与媒体及时公开信息,利于人民群众提早进行工作生活安排,降低了被感染风险与经济损失。
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及时公开的有效举措
彰显媒体关怀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往往承受着极大心理压力。当个体无法在第一时间获得信息时,更是难以做出科学决策。政府部门或媒体需坚持以人为本、打通信息渠道,将事件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由于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范围广、危害程度高,个体往往难以独自对抗和承受。国家职能部门通过介入事件,媒体通过报道事件,有利于组织全社会力量进行后续工作的开展。政府部门和媒体在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通报的过程中,需要把握时效性原则,及时告知公众重大决策措施,及时调节社会资源分配,及时合理补偿突发事件造成的个体损害。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多地开放免费发热门诊服务,火神山和雷神山医院相继建成。同时,在疫情重灾区武汉建成多家方舱医院,国家拨款为患者免费治疗。全方位、多元化的举措,为防控疫情、保障公众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信息统领、科学决策
在我国,政府具有极强的动员力、组织力、协调力,可以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了解各部门统计数据,汇拢各渠道信息,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过程中,信息数字化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稳步推进起着重要作用。各部门科学抗疫、精准布防,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发布疫情相关信息。浙江对国外归来及国内其他地区来浙返浙人员采取健康管理措施,对流动人口进行常态化精密智控,广泛应用二维码绿码跟踪通行,通过网站、移动客户端、小程序、通讯软件等数字化信息,打赢了冬春季疫情防控攻坚战。国务院利用微信平台设置发热门诊、同乘查询、健康码、疫情知识、口罩服务、出入境信息等多个便民服务信息板块,开通政策文件库,实时传递疫情动态,最大程度保证信息的公开透明。
我国提出建设数字中国,撬动经济社会在社会治理中向全方位数字化转型。数字信息化政府的本质不是简单的“技术+政务”“网络+信息”,而是促进管理体制创新的手段。政府部门要积极改变观念,真正适应信息社会,要将信息及时公开作为同公众沟通交流的方式。只有这样,才能增强自身公信力,建立良好政府形象,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
以融媒矩阵打造传播新格局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抢占话语权、占领舆论制高点,方能构建联动的全方位信息引导体系。政府部门与主流媒体应发挥人才和技术优势,采取融媒传播方式,提高民众的信息甄别能力与科学决策能力。
打造融媒发布矩阵,多元传播。讲好抗疫故事,使疫情防控信息得到有效传播,是主流媒体发挥舆论引导作用的关键。优势互补、资源整合,提升了主流媒体传播力。如,央视推出慢直播产品“与疫情赛跑——全景直击武汉火神山、雷神山医院建设最前沿”,以5G技术为依托进行超时长、超景别、超维度的新闻报道,引发全民围观;新华社发布纪录片《英雄之城》,在抖音、微博等平台获得过亿浏览量,用画面记录疫情期间默默付出和守护人民健康安全的英雄们,以全新的形式宣传抗疫故事以及政府部门的抗疫部署;有的媒体通过海报图表与H5产品的结合,以互动形式传递简明信息,更加适用于移动客户端的传播,取得良好效果。
加强新闻发布,拓展发布渠道。国务院颁布《关于在政务公开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对政府部门的舆情应对和新闻发布工作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对特别严重的重大突发事件,要迅速反应、及时发声,最迟24小时内召开新闻发布会。
如,召开新闻发布会传达信息,新闻发言人代表政府将政务信息、重大热点事件传达给媒体记者,通过新闻发布会实现信息公开;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政府公报及网站等方式进行信息公开;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场所设置便于公众查阅政府信息的设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如公众查询信息困难、归属模糊、信息性质不易界定等。政府部门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
新闻发言人制度是政府通过媒体展示自身话语权、传达信息的重要途径,通过与记者的提问形成双向沟通,是具有一定监督性质的信息公开方式。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各级政府通过广播、电视及微博、抖音等社交媒体合作搭建发布会直播平台,将政务信息、记者提问置于公众监督下,及时回应与疫情有关的社会重大焦点事件,保证了信源渠道畅通、社会秩序稳定,成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要手段。
结 语
面对突发公共事件,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保护人民生命安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的强大保障。
突发公共事件容易造成多方利益损失,不同群体为维护自身利益产生的情绪化表达,容易引发各种矛盾,应真正做到服务于民、为人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范围要集中在群众所关注的焦点上,根据依法公开原则,如实公开事件发生的原因和损害程度,公开资源的调配和救助过程,公开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告知交通及外围的情况,尽可能多地披露信息、消除恐慌、遏制谣言、正确决策,发动群众进行自救和他救,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作者陈佩君系浙江广电集团电视教科影视频道主任编辑,胡雅洁系浙江工业大学人文学院新闻与传播硕士)
责任编辑:陈利云
注释:
①王倩、于凤:《奥尔波特和波斯特曼谣言传播公式的改进及其验证:基于东北虎致游客伤亡事件的新浪微博谣言分析》,《国际新闻界》2017年第11期。
②韩大元、杨福忠:《试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法治化》,《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4年第2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