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施行 2020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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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6月20日通过,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4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该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