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代步车乱象需辩证施策 2021年01月22日

  长期以来,各地老年代步车被当作机动车上路,却游离于相关法律法规管理之外,既影响交通秩序,又带来安全风险,公众反映强烈。乱像要不要整治不是问题,问题是,不少地方不是没有整治,而是整治效果不彰。究其根本原因,在于“东边打鱼,西边放生”,未能起始源头辩证施策。

  

  老年代步车未在工信部备案,属非法电动三、四轮车范畴。近期北京警方会同交通、城管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和综合整治,通过动态布控高峰时段卡控等措施,对非法运营、违法上路、扰乱秩序行为同时取证,并采取高限处罚。警方还对查获违规车辆未在工信部备案且符合立案标准者,迅速开展侦查打击。这些措施虽然十分必要,但毕竟属于事中“截流”,而非事前“堵源”。

  

  其实,无论是市场监管部门集中打击生产、销售未经国家许可的电动三、四轮车行为,还是公安部门加大检查力度,抑或要求相关电商平台采取措施,不得销售非法机动车辆,这些“组合拳”加在一起确实可以加大整治效果,但是不可否认,老年代步车有其市场需求性。

  事物皆有两面性。老年代步车在带来安全隐患的同时,也方便了老年人出行,既然老年人有出行代步需求,有需求就必然会有市场。缘此,照顾和关切老年人出行需求,既是辩证施策的应有之义,又是人本整治的题内之义。假如不能在整治同时,满足老年人正当出行代步要求,恐怕整治很难走出“整治——反复——再整治——再反复”的怪圈。

  

  整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出行更加安全方便。如何在老年出行代步工具上,或研究出台代步车标准、类属、路权、处罚等规则,抑或开发替代方案,实现既满足老年人出行方便安全需求,又保障公共交通安全双赢,或是整治老年代步车乱象之治本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