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山西能监办发布《关于完善山西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鼓励独立储能参与二次调频市场,对二次调频性能指标计算方法、用户侧削峰填谷、差额资金分配、补偿原则等内容进行明确和细化,要求调度机构加快独立储能参与二次调频技术系统建设,确保2024年7月底前启动结算运行。
山西新型储能市场化探索走在全国前列,率先出台电力现货市场辅助服务相关规则,支持储能参与电力现货交易和调频辅助服务。此次鼓励独立储能参与二次调频市场,意味着山西独立储能电站可形成电力现货市场+辅助服务(一次调频、二次调频)的盈利模式,提升储能项目盈利能力。
■ 新型储能商业模式有待拓展
近年来,我国新型储能蓬勃发展,超过20个省份发布5%—20%、2—4小时新能源配储要求,其中河北、湖北、安徽、天津、甘肃等地提高了配置比例,贵州、甘肃等地提升了配置时长,浙江、河南、河北、广西、山东、湖南等地提出了分布式配储要求。截至2023年底,全国已有26个省份制定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目标,总规模达81吉瓦,远超《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制定的“2025年实现30吉瓦装机”的目标。
“近两年,新型储能呈现爆发式、规模化发展,但国内新型储能电站收益水平较低,一方面,目前储能参与电力市场还难以盈利,参与容量租赁的独立储能在租赁价格和年限上也难以得到保障,很难成为稳定的收益来源。”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副秘书长李臻指出,多地政府结合电站投资成本、市场化收益,在满足一定的投资收益需求后,对储能容量租赁给予了指导价格及租赁年限要求,而从实际交易情况来看,随着各地储能投运规模的增加以及容量需求的变化,储能实际容量租赁价格(公开招投标)常常低于各地指导价,收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政策对储能容量进行补贴,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储能电站的收益,但主要作为对试点示范项目的政策激励,不具备可持续性,也难以大规模推广。
山西是电力外送大省,一定程度上是华北区域的调峰基地,随着新能源占比不断提升,系统运行中的顶峰、调峰、调频、爬坡等需求愈加频繁。熟悉山西储能市场的业内专家指出,目前,山西风电和光伏总装机容量占省调发电装机的43.3%。根据山西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到2025年,全省新能源装机达8000万千瓦左右。届时,风电和光伏总装机将达省调发电装机的55%左右。而新能源出力波动大,风电全省15分钟最大变化幅度达250万千瓦,光伏全省15分钟最大变化幅度达100万千瓦,亟需调节性资源提升电网系统灵活调节能力和安全稳定水平。
“据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数据统计,目前山西新型储能总装机规模约88.4万千瓦,距离全省规划2025年600万千瓦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李臻指出,随着辅助服务市场建设的进一步完善,新型储能可以参与二次调频、一次调频市场,项目盈利水平提升,将激励一批储能项目投资建设。
■ 调频市场前景可观
储能调频是当下储能最具市场前景、具有良好回报的一种商业模式。为了保证电网的频率稳定,一般要对电力环节进行调频,包括一次和二次调频。频率的二次调整是指发电机组的调频器,对于变动幅度较大(0.5%—1.5%)、变动周期较长(10s—30min)的频率偏差所作的调整。相比于燃煤机组、水电机组等传统调频资源,新型储能具有布局灵活、响应速度快、发用双向调节等技术优势,替代效果较好,成为调频市场的关注热点,其运行模式以火电联合储能和独立储能调频为主。
随着山西电网独立储能装机规模快速增加,充分发挥储能调频性能优势将成为保障电力系统频率稳定的重要手段。2022年5月,国家能源局山西能监办印发的《山西电力一次调频市场交易实施细则(试行)》明确,新型储能可参与一次调频市场,调频服务报价范围为5—10元/兆瓦,是全国首个针对新型储能参与一次调频有偿服务的地方政策,为储能获利提供了新的模式。
今年1月,山西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公告《山西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建设情况》,该单位分别开展了一次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调电试运行和二次调频性能指标测试。目前,山西电力一次调频市场技术平台已基本建设完成,具备市场报价、市场出清、调频里程、性能指标和市场收益计算等功能。在二次调频性能指标测试中,储能电站的调节速率、调节精度、响应时间均满足试验要求。
“山西火电+储能联合调频共12个项目在运,总装机125兆瓦/65兆瓦时。从运行实践看,全省二次调频里程补偿费用月均7000万元左右,盈利性较好。”业内专家称。
《关于完善山西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为保障独立储能与火电机组公平参与二次调频市场,独立储能性能评价指标采用当前火电机组性能评价指标计算方式,包括调节速率(K1)、调节精度(K2)、响应时间(K3),并结合国家政策要求和运行实际对火电和独立储能部分参数进行优化。
■ 以市场化机制引导产业发展
利用率较低、盈利模式不成熟,是当前阻碍新型储能规模化发展的关键问题。
业内专家指出,目前,火电联合调频储能、新能源配储、电网侧替代储能、共享储能等各类储能缺乏统筹规划,与源网荷各要素投产不同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储能利用率。建议主管部门出台专项政策,“源网荷储”项目按需优化配置储能,源储项目根据调峰、调频、消纳需求配置储能,电网侧项目在卡口区域根据重过载情况配置共享储能,用户侧项目根据经济性配置多元化储能,各要素一体规划,同步投运。
“储能的市场模式没有完全建立,项目机制均未明确,无法通过市场化方式进行成本疏导。”业内专家建议,一是主管部门制定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机制,利用现货价格引导储能削峰填谷,提高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水平,获得合理收益;二是建立储能容量补偿机制,按照“谁受益、谁承担”原则,承担容量电费成本;三是建立中长期挂牌竞价机制,通过市场化方式引导储能提供应急服务,进一步拓展独立储能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品种。与此同时,及时掌握各类储能技术发展进程及成本效益情况,开展发电侧、电网侧和用户侧等不同应用场景或相同应用场景下不同类别储能技术的经济性比较研究,科学客观合理分析各类储能技术成本结构、影响因素和变化趋势,测算各类储能技术成本收益情况,实现储能规模化应用推广。
储能具有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为用户峰谷套利、提供应急电源、提升电能质量等多重价值,理应获得多重收益。业内专家指出,市场规则是储能形成可持续商业模式的根本,结合新型储能参与市场运行实际,进一步完善其参与现货、辅助服务市场机制,研究新型储能参与现货、二次调频市场机制,丰富新型储能商业化盈利渠道,以市场化机制引导新型储能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此外,送端省份调节性资源不仅服务于省内电力调频、备用、调峰等,更服务于受端省份购电,保障受端省份所购电力稳定可靠。在省级电力市场逐步与区域电力市场及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融合的大趋势下,科学合理界定市场间的经济责任,要研究调节性资源在区域市场的价格形成分摊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