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煤矿井下艰苦岗位津贴偏低、劳务派遣工占比高、取消夜班制度变相走样等现象,行业疾呼—— 提高井下矿工待遇重在落实 2021年03月15日

  “煤矿井下作业劳动强度大,职工以青壮年男性为主。这些人员往往处于上有老、下有小的年龄阶段,负担供养多人的家庭责任,很多人甚至是家庭唯一依靠,工资成为主要生活来源。对于煤矿艰苦行业职工,建议实行差异化个人所得税制,实行税收优惠调整。”作为来自一线的全国人大代表,河南能化永煤公司车集矿机电一队主副井电工班班长游弋长期关注矿工们的切身利益。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他带来一份《关于适当提高煤矿井下工人个税免征额的建议》,引发行业热议。

  煤矿井下环境艰苦,人员劳动强度大。为了让矿工拥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近年来关于改善作业环境、规范工作时间、提高人员待遇等呼声不断。如何真正落到实处?记者了解到,更多细节有待推进与改善。

  井下艰苦岗位津贴国家标准

  15年未变

  “记得十几年前我刚参加工作时,采掘一线人员每个月能拿到1万多块。当时,行业正值‘黄金十年’,煤价达到历史高峰,企业效益自然没得说。而目前,井下职工月平均工资也就在1万-1.5万,我们这里资源条件好、开采成本低,这一工资水平已经处于行业最高区间了。”陕北某千万吨级矿井人力部门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了解,除根据产量、效益而浮动的绩效部分,井下人员收入包括岗位工资及井下津贴、班中餐补贴、夜班津贴等固定部分。今年1月,陕西省煤炭工业协会对当地煤矿津贴发放情况展开调研。结果显示,根据国家发改委等三部委在2006年发布的《关于调整煤矿井下艰苦岗位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陕西省于2010年底出台文件,提高井下艰苦岗位津贴标准。此后10年,津贴标准再未调整。而在此期间,陕西省职工平均工资增长139.41%。“提高井下津贴标准是煤矿求之不得的,希望协会多方协调解决这一问题。”陕西省益秦集团公司总工程师齐海清感慨。

  “多年来,物价涨幅越来越高,煤矿井下艰苦岗位职工的津贴标准却迟迟没有提高。”山西焦煤西山煤电集团杜儿坪矿掘进一队副队长董林表示,以井下采掘工为例,国家规定标准为15-30元/工,陕西、山西地方标准为30-50元/工,山东、河北分别为25-30元/工、20-30元/工。“尽管各省标准均高于或在国家规定范围之内,但自2006年出台政策以来,至今15年没变,井下职工对津贴反映比较强烈。建议从国家层面出台政策,提高煤矿井下艰苦岗位津贴标准,并缩小各地差距。”

  呼吁实行差异化

  个人所得税制

  记者了解到,税收标准也是广大矿工关心的话题之一。

  游弋坦言,井下作业环境虽有改善,但一线人员长期处在地下数百米深处,每天面对阴暗潮湿的环境,承受着身体和精神双重压力。“煤矿生产带来的高温度、高噪声、高震动是无法避免的,同时伴有瓦斯、煤尘等潜在灾害。随着开采深度和广度增加,每天深一脚浅一脚,在井下来来回回要走数公里、甚至十几公里。现场作业8小时,加上前期准备、升井洗澡等,每天可能需要十几个小时,十分辛苦。”

  多位一线人员还证实,由于煤矿多处于偏远或经济欠发达地区,不少职工家属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单职工家庭是特征明显。“矿工不仅总体收入水平相对低下,而且多为1人就业、负担整个家庭。据测算,煤矿井下职工平均每人要承担3.5人以上生活费用,家庭人均收入实际水平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董林提出,根据现行政策,对山西某煤矿井下职工个人所得税进行测算,平均每位井下职工每年缴纳个税2280元左右。

  “建议对井下职工个税实行差异化征收,比如将现行起征点提至6000元,针对煤矿工人可按1.5倍系数扣除。”董林表示,山西曾针对采掘业出台“全年汇算清缴”等政策,并于2017年11月对煤矿井下职工实施入坑费、夜班费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由此使井下职工年均减少个税约1400元。

  游弋也建议,对煤炭艰苦行业职工的个人收入实行税收优惠调整,将个人所得税免征额上调到8000元至10000元。引入以家庭为单位的申报制度,以家庭的总收入及依据家庭人口数得出的总扣除额统算应纳个税,减轻井下工人纳税负担。“我们为此专门做过调研摸底,矿工兄弟们呼声很高。”

  从职业身份、

  工作时间等方面给予保障

  如果说,收入是“里子”,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还离不开“面子”。如何提高福利待遇,同样事关广大矿工的干劲。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90后大学生车车刚办完离职手续,在井下待了3年多,最终选择另谋职业。“在山西,我们矿的收入其实还可以。但来了煤矿,一定要做好吃苦的准备,受得了委屈、熬得住寂寞。最忙时候,一天在井下待过13个小时,平均每月上班29天,没有假期、没有周末,偶尔有事才请假。看着身边的工友,有些跟我一般大,很多已经到了我父亲的年纪,总有那么一股心酸。”

  “除了收入,实际上还有很多方面可以提升。”上述企业人士举例,目前,很多矿井仍在使用劳务派遣工,比例高的占到1/2-2/3。与正式合同工相比,这部分人员收入偏低,“五险一金”及福利待遇也有较大差距,很多权益难以保障。“相关部门已提出,逐步取消井下劳务派遣用工,要求各地在不影响煤矿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的前提下,有序将劳务派遣用工转为直接用工或实施转岗。给予这部分人员一个正式身份,无论从待遇还是心理上都有实实在在的好处。然而,身份转换意味着企业人力成本增加,并不是每个矿井都愿意主动支出,如何落实、监管到位是重点。”

  董林表示,煤矿工人长期加班加点、黑白颠倒,取消夜班诉求强烈。近几年,很多矿井已在逐步推行。“但从实际情况看,有些单位将夜班改为检修班进行检修作业,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取消夜班。本意是取消各个环节的生产和检修,井下只留守安全员、值班电工等,保证矿井通风、供电及其他辅助设施有效运行。检修恰恰是下井人员量最大、工作最繁重的环节,变相把检修时段放在夜班,等同于没有取消夜班,而且更不利于安全生产。建议从顶层设计出发,规范合理安排煤炭行业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