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矿山建设 政策供给要跟上(一家之言) 2021年03月15日

  智能化矿山建设是减人提效,实现矿山工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可以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2020年2月,由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应急管理部、国家煤监局等8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具备条件的生产煤矿加快智能化改造,在供电、供排水、通风、主辅运输等生产经营管理环节,进行智能优化提升,推进固定岗位的无人值守和危险岗位的机器人作业,实现传统煤矿的智能化转型升级。

  目前,山东、河北、河南、黑龙江、贵州、安徽等省区先行先试,在智能化采煤工作面、辅助运输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总体而言,我国的智能化矿山建设以点状应用为主,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为深入实施科技强安战略,加快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笔者建议:

  加大对智能化矿山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及应用支持力度。目前,我国智能化矿山关键技术、装备,如掘进机器人、辅助运输智能化、危险区域打钻机器人、井下重载作业机器人等技术研发尚未完全成熟。随着矿山开采深度和强度不断增加,亟待依靠科技进步化解安全风险。

  因此建议将智能化矿山重大科学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纳入国家科技重大计划,鼓励大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加强自主创新的同时,建立产学研一体化的科技创新体系;对智能化示范矿山、矿山智能装备技术攻关企业,给予产能置换、产能核增等多方面的政策优先支持,对于积极推广应用井下智能装备的企业,优先列入矿山安全改造计划,给予资金支持;推动设立专项保险,允许一定的容错,为“智能化、少人化”应用企业解决后顾之忧。

  进一步完善智能化矿山建设统一标准,确保落地见效。智能化矿山建设是一个多系统、多层次、多技术、多专业相互融合的复杂的系统工程。现阶段,智能化矿山建设子系统之间仍存在各自为政,生产厂家参差不齐,技术相互保密,信息不能共享等情况,缺乏完善的技术标准和系统平台,各子系统数据的介入、集成、处理、传输较为困难。因此建议以促进矿山智能化建设工作规范发展为目标,加强相关专业领域标准之间、行业标准与国家标准之间的协调;从国家层面建立一套完整的技术规范标准体系,确保标准体系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前瞻性;要求各生产厂家按照统一的设计标准、配套规范,构建统一的信息控制平台,保证系统整体的协调运行,保障安全高效生产。

  在国内建设一批智能化示范矿山,做好典型示范、经验推广,带动智能化煤矿建设全面铺开。

  建议联合国家发改委、应急管理部、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建立矿山智能化发展协调工作机制,协调推进工作小组,把智能化作为结构调整重要抓手,统一指导各地方制订相关配套政策,明确安全技术改造范围,率先建成一批效果突出、带动性强的智能化示范矿山,并淘汰退出一批风险隐患突出的矿山,由示范煤矿做经验推广,向全国矿山拓展,以点带面带动其他矿山推进智能化建设。

  加快与“智能化、少人化”有关的人工智能、5G、工业物联网、大数据与云计算等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为智能化矿山发展提供内核动力。矿山“智能化、少人化”是一个多技术融合的领域,我国与之相关的技术人才缺口达到了百万级,且对于人才的培养机制尚未建立,建议针对高、中、低不同层次人才,加快引进和培养理论基础研究、技术应用以及一线生产的各类人才。

  一方面,要做好专业基础设施建设,为引进和培养专业高级人才提供硬件平台。建议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建设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统筹数据资源。另一方面,可推动矿业类高职院校与研发公司形成合作共建模式,从智能化、少人化技术教育到产业化应用操作,共同建立人才培养基地,为智能化矿山输送人才。

  (作者系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公司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