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双碳·绿色

中国能源报 2024年08月12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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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性海运碳税任重道远

■本报记者 王林 《 中国能源报 》( 2024年08月12日   第 10 版)

  从运载原油和成品油的油轮,到装载煤炭和铁矿石的散货船,再到满载消费品的集装箱船,全球80%的贸易活动都来自海运。根据联合国数据,海运业消耗全球5%的石油需求,每年排放超10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温室气体。在此背景下,如何推动海运减排和低碳转型成为当务之急,围绕全球性海运碳税实施与否的讨论也愈发激烈。

  在3月召开的国际海事组织第81届会议上,各方针对“强制征收海运碳税”展开博弈,什么价格合适,何时实施合适,对海运贸易和全球经济影响几何?种种问题仍然待解。7月,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做出最新评估,不管采取何种价格征收海运碳税,都将给全球经济增长带来负面影响。

  ■ 强征海运碳税仍存争议

  清洁航运联盟、海洋保护协会等非政府组织纷纷表示,全球性海运碳税能否实施、何时实施,主要取决于各国意愿,但目前仍存在较大分歧。

  在国际海事组织第81届会议上,34个成员国支持实施海运碳税,较2023年80届会议支持率大幅上升,但反对“强制缴纳”的声音仍然很大。业内预计,国际海事组织最早2025年实施“某种形式”的排放价格,旨在缩小化石燃料和绿色能源之间的价格差距。

  据路透社报道,在今年的会议中,47个成员国推出了4项提案,旨在对海运排放按吨计费,并表示每年获取的资金可以用于低碳船用燃料研发、援助发展相对落后国家转型等。

  根据国际海事组织全生命周期温室气体强度评估,一吨船用燃料在船舶发动机中燃烧时排放约3.1吨二氧化碳当量。这意味着,如果实施100美元/吨二氧化碳当量的海运碳税,一吨船用燃料仅在燃烧环节就需要缴纳310美元,而考虑到船用燃料的全生命周期排放,整体缴税规模还将进一步增加。

  对发展相对落后经济体而言,这是一笔不菲的费用,因此引起了广泛争议。巴西、阿根廷、挪威、阿联酋等国对于强征海运碳税持反对意见,他们认为,全球性海运碳税将给依赖海洋贸易的新兴经济体带来重挫,提议设置船用燃料排放浓度上限,对违规者进行罚款,以此替代全球性海运碳税。他们支持在全球船舶燃料标准基础上建立一个灵活机制,包括允许在新船中使用替代燃料技术等。

  ■ 对经济产生负面影响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7月做出最新评估,如果国际海事组织征收150—300美元/吨二氧化碳当量的海运碳税(考虑到船用燃料的全生命周期排放),2027—2030年间每年可以获得1270亿美元收入,2031—2040年间每年可以获得1030亿美元,2041—2050年间每年可以获得360亿美元。

  如果征收30—120美元/吨海运碳税,将在2027—2030年间每年获得300亿美元,2031—2040年间每年获得340亿美元,2041—2050年间获得60亿美元。这两种征税基准,都将给全球经济带来负面影响,只是程度不同,即到2030年全球GDP增长降幅在0.03%—0.07%之间,到2050年全球GDP增长降幅在0.09%—0.16%之间。

  按照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预测,150—300美元/吨二氧化碳当量海运碳税,对全球经济增长影响最低,即到2050年全球GDP增长将下降0.09%,如果将按照这一价格获得的收入全部用于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的海运低碳转型,那么到2050年全球GDP增长将下降0.08%。

  近年来,海运业通过对新船实施更严格标准、减少燃料污染物排放水平、监控和改善船舶运营效率等措施,持续推动减排,但这些都需要资金支持。

  海运组织“零排放联盟”估计,2030至2050年间,海运业脱碳需要每年700亿—900亿美元资金,其中大部分将用于在陆地上建造绿色燃料生产工厂,其中12%用于船舶升级。

  ■ 推动海运业多元化减排

  去年7月,国际海事组织通过《2023年船舶温室气体减排战略》,明确到2030年国际海运单次运输任务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08年减少40%以上;温室气体零排放或近零排放技术、燃料或能源占比至少达到国际海运所用能源5%—10%;力争到2050年前后实现净零排放。

  英国《劳埃德船舶日报》报道称,当前,国际海事组织正在讨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中期措施,预计将于2025年底通过。中期措施包括建立全球船舶燃料标准和全球船舶温室气体排放定价机制,目标是在考虑到不同国情的情况下,确保2050年前后公正和公平地完成净零目标。

  当前,全球海运业减排机制尚未成熟,强征海运碳税绝不是唯一路径,推动海运业多元化减排才是首要任务,其中包括研发船舶减排技术、推动船用绿色燃料商业化等。

  根据上海海事大学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航运中心发布《2023全球绿色航运发展报告》,截至2023年底,全球清洁能源船舶订单累计约1600艘,占船舶订单吨位的50.3%。LNG、甲醇、LPG船舶分别902、223、92艘;电池/混合动力、乙烷、氢燃料、生物燃料、氨燃料船舶分别为325、44、22、19、6艘。

  全球独立认证和风险管理服务供应商DNV指出,海事脱碳和替代燃料应用是大势所趋,对新型燃料商业应用、低碳技术解决方案的吸引力也随之快速上升。目前,船上碳捕集技术(OCC)正颇受造船商、船东、船舶运营商的青睐,该技术既可继续使用传统燃料又可以实现减排。

  DNV认为,船上碳捕集技术有望成为海事领域脱碳方案的一部分,相当于为传统船舶开辟了一条新的生存路径,不过仍需通过进一步合作和测试来验证性能,且成本效益必须比其他脱碳替代品更具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