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学术·评论

中国能源报 2024年07月22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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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需多元协同

苏建华 朱笑稷 《 中国能源报 》( 2024年07月22日   第 06 版)

  当前,我国正加快“换新+回收”物流体系和新模式建设,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坚持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推进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完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要更加注重从全产业链入手,从体制机制上破解难题,强化多元协同。

  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仍面临挑战

  我国新能源汽车消费市场今年有望成为全球首个新能源汽车年销量突破千万辆大关的汽车市场,动力电池退役更新规模也将逐年扩大。根据相关预测,2025年动力电池累计退役量将达114万吨,2030年前后将达350万吨,市场规模预计达1406亿元,届时将会显著带动动力电池回收产能规模,成为新的行业亮点。目前市场正以多种形式推进回收拆解装备,利用上下游产业联动发展,初步形成“资源—材料—电池—回收—梯次利用—再生利用—资源”的产业生态。当前,相关部门正运用政策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加强多元协同,激发各类经营主体参与,为规范动力电池回收提供制度保障。

  无论是销量还是保有量,中国新能源汽车都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不过,与新能源汽车相比,动力电池回收行业正处在发展初期,尽管国内回收利用电池企业在全国已建立1万多个回收网点,但市场鱼龙混杂。面对新能源产业环境资源约束日益严峻、国际市场新能源产业绿色准入门槛不断提高,以及即将到来的电池退役潮,现有退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面临极大挑战。

  一是回收体系尚未完全实现协同监管,跨部门跨行业供应链信息流难以整合共享,存在信息孤岛现象,使市场难以从中获取准确完整的信息,导致协同监督难度加大,部分动力电池在数据存储、处理、传输等方面难以满足海量数据需求,无法应对复杂场景应用,影响动力电池回收效率和价值链提升。二是回收利用尚未完全实现专业化体系化法制化。废旧动力电池尚未实现专业化分类和差异化监管,不利于提高回收利用的精细化管理。三是标准不一给回收造成障碍。动力电池规格尺寸标准过多,在2018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布的相关国标中,动力电池共有145种规格。电池拆解回收后难以了解不同品牌、不同类型电池的内部结构设计、串并联成组形式、服役和使用时间、电池循环使用的次数、电池健康状况等信息,需要单独检测,成本高、难度大,回收之后难以工业化生产。四是电池溯源监管难度大。动力电池回收存在准入门槛低、中间环节多、溯源管理难的问题,产业链各环节缺乏协同互动,无法形成真正的产业链。

  智能“一盘棋”监管重要性凸显

  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需要加强专业化体系化法制化建设,完善权责清晰的回收体系,建立技术领先、模式成熟高效的商业模式,实现智能化数字化监管,建立电池碳足迹评价体系。

  首先,多元协同,实现智能“一盘棋”监管。建议促进多部门全面“一盘棋”协同联动监管,建立动力电池信息库,记录电池制造商、材料成分、电池结构、碳足迹、供应链、物流链等信息,用电池回收利用信息链串起产业链、风险链、责任链,最终形成监管企业的“数字全景图”,推动和指引企业数智化转型,对生产绩效、组织运营、创新、竞争模式等产生影响。加强数据管理机制和能力建设,建立全国统一的动力电池回收市场数据库管理机制。完善市场服务体系,包括交易、合规评估、安全服务等制度建设,保障数据从采集、登记、挂牌、交易、交割全流程完整,行为可追溯。

  其次,明确责任,实现专业化体系化法制化建设。建议推动完善动力电池相关法律体系,明确电池生产标准责任主体,由动力电池生产企业牵头,统一电池规格、研发生产流程,从产品设计源头,到电池组装拆解回收,再到后端回收利用,企业均提供作业指导书,保障高效回收利用,降低拆解成本。组织开展生产者回收标准责任制,建立健全动力电池生态设计、碳足迹核算等标准。同时,完善溯源体系技术创新标准和备品溯源方案,加强电池质量管控专业化体系化法制化管理。

  再次,完善市场机制,打造成熟商业模式。建议加强可持续发展的电池回收系统建设,减少电池规格种类,实行标准化生产,提高国际竞争力。落实龙头企业主体责任制,形成“原材料—电池系统—电池回收”闭环供应链和管控流程。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技术建立回收利用预警系统,实现全程监控和实时数据传输,从生产到回收环节建立信息化数据池,全面实现指标数据的梳理和采集。

  最后,加快建立碳足迹评价标准体系,提升我国动力电池国际竞争力。加强企业对碳足迹评价体系规则的认识、理解和核算,鼓励先进、淘汰落后,降低包括供应链和企业内部生产、使用、运输以及报废回收等各阶段直接和间接产生的碳排放,积极应对国际绿色贸易壁垒。

  (作者均供职于中国移动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