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版:行业观察

中国能源报 2024年07月0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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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电池行业规范条件进行第三次修订——

引导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制造项目

《 中国能源报 》( 2024年07月01日   第 13 版)

  本报讯 记者卢奇秀报道:近日,工信部发布公告,为进一步加强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管理,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行业发展变化、技术升级趋势和有关工作部署,工信部对《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规范条件》)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这一实质性的行业准入门槛,是工信部继2015年发布《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后,又分别在2018年、2021年对其进行组织修订的第三次修订。

  《规范条件》明确,引导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制造项目,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每年用于研发及工艺改进的费用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3%,鼓励企业取得省级以上独立研发机构、工程实验室、技术中心或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申报时上一年度实际产量不低于同年实际产能的50%,并对电池、正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等产品性能具体要求进行了最新调整。

  在关注度最高的产品技术参数上,对锂电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品质量提升提出更高要求,动力型电池是此次修订中变化最大的部分,区分了三元和磷酸铁锂电池的能量密度,并单独拆分出针对电动自行车、电动滑板车等平台的小动力电池要求,在大动力电池中,功率型电池的技术水平要求也大幅提高,功率型单体电池功率密度从大等于500瓦/千克提升到大等于1500瓦/千克,电池组能量密度从大等于150瓦时/千克提升到大等于165瓦时/千克。其他提高幅度较大的指标,包括硅碳负极材料比容量要求大等于480毫安时/克,远高于当前传统石墨负极的372毫安时/克,聚合物单体电池体积能量密度要求从大等于500瓦时/升提升到大等于650瓦时/升,反映出近年来锂电掺硅技术成熟度显著提升。

  绿色低碳趋势也成为行业发展的基本要求。《规范条件》鼓励企业创建绿色工厂,制定包含产品单耗指标和能耗台账,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鼓励企业调整用能结构,使用光伏等清洁能源,建设应用工业绿色微电网,开展节能技术应用研究,制定节能规章制度,开发节能共性和关键技术,促进节能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应小于等于400千克标准煤/万安时。正极材料生产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应小等于1400千克标准煤/吨。负极材料生产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应小于等于3000千克标准煤/吨。隔膜生产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应小于等于750千克标准煤/万平方米。电解液生产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应小于等于50千克标准煤/吨。

  《规范条件》要求企业开展锂离子电池碳足迹核算。鼓励企业在产品研发阶段加强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设计,做好锂离子电池生产、销售、使用、综合利用等全生命周期资源综合管理。

  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数据显示,今年1—5月,我国动力和其他电池累计产量为345.5吉瓦时,累计同比增长39%,累计销量为310.4吉瓦时,累计同比增长37.4%。动力和其他电池累计出口达55.3吉瓦时,同比增长8.1%。随着锂电行业快速发展,也面临着行业供需失衡、绿色贸易壁垒等风险和挑战。

  工信部此次修订锂电《规范条件》,被业内解读为将有效防止企业盲目追求扩大产能的行为,加快落后产能出清,利好行业龙头企业,是切实提升行业整体技术水平和国际市场竞争力的积极信号。

  据悉,工信部将组织研究机构、检测机构对企业进行检查,定期公告符合本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相关机构对已公告企业产品进行抽查,实行社会监督、动态管理。被撤销公告资格的企业,其申报材料两年内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