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版:高质量发展

中国能源报 2024年06月24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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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数字经济推进能源新基建

■杨彪 刘素蔚 《 中国能源报 》( 2024年06月24日   第 17 版)

  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迫切需要,也是应对全球竞争、塑造发展新优势的迫切需要。

  当前,特高压、充电桩、新能源基础设施、大数据中心等能源新基建在数字经济推动下迅猛发展,有助于形成新质生产力,从而实现高质量发展。

  ■ 发展能源新基建是必然

  能源新基建是能源革命与数字革命的必然交汇点。从能源行业视角来看,能源新基建能够有效提升清洁能源并网消纳和利用效率,促进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大规模开发与应用,进而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降低环境污染,实现能源生产和消费的绿色化。从数字行业视角来看,数字革命为能源新基建提供了先进技术支撑,数字技术在能源行业的广袤舞台上得到了施展空间,信息物理融合使得能源系统更加智能化、高效化,并带动能源产业链发展,促进新技术、新业态的孕育,为经济增长注入新动力。

  能源新基建也是国内大循环与国际大循环的有效链接点。对于国内大循环而言,随着能源革命与数字革命交融并进,能源新基建将朝着智能化、绿色化、数字化、网络化等不可逆转的时代方向迅猛发展。对于国际大循环而言,灵活多元的能源新基建体系构建,进一步夯实了共建“一带一路”倡议能源合作伙伴关系,支撑应对能源价格波动、地缘政治动荡、欧盟碳关税等外部挑战,助力保障能源安全,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随着白鹤滩—浙江、驻马店—武汉、福州—厦门等国内特高压工程建成投产,以及印尼高级智能计量系统项目、阿曼南北联网一期项目、塞尼风电项目等海外工程建成投运,能源新基建正助力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

  ■ 推动能源新基建创新实践

  数字经济下能源新基建将呈现出新范畴、新方向、新技术、新产业、新支撑等新特征,需要以新质生产力理论统筹能源安全与发展、能源监管与服务,从而指导能源新基建创新实践。

  一是数字经济时代,能源系统范畴发生新变化。大数据与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及其与能源物理系统的深度融合,加速了能源革命和数字革命的交融并进,构成新时代能源产业发展的新格局。能源新基建将在国家能源转型、经济结构调整、大气污染防治,以及共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等方面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二是随着数字经济发展,能源新基建呈现出新方向。数字经济深刻影响着能源新基建规划与建设,促使电力系统规划向时间、空间维度延伸。一方面,数字技术的社会化应用导致区域供电格局发生时空维度的多层级变化,需要进一步考虑5G、数据中心等新基建的复合特征,对电网规划在时间维度上提出了多层次、强耦合的特征要求;另一方面,智能配电网等能源数智新形态,需要在整个周期内分阶段递进式发展,也意味着电网在空间形态上将根据源荷时空变化发生动态演变。

  三是数字技术发展赋能能源新基建全生命周期。随着能源革命和数字革命深度融合,能源系统日益呈现数字化、智能化属性,将推动能源消费者向产消者转变,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既能提升能源新基建的生产效率和管理水平,也不断支撑能源全行业发展和产业升级,为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和路径。

  四是数据要素应用催生能源行业新产业。基于智能电表、5G、云计算等耦合使用,海量能源生产、传输、储存和消费数据,将在能源勘探、开发、储运、炼化、营销等市场关联方得到广泛应用。丰富多样的能源系统数据蕴含的大量信息有助于多维度提高能源效率、保障电力供应、促进能源转型,从而进一步全方位增强能源安全保障能力。

  五是新基建的融合为能源行业提供新支撑。数字时代,算力对电力的需求是社会诸多能量消费激增的突出表现,电力对算力的需求是社会生产力发展提升的必然方向,电力与算力基础设施,从协同到融合是大势所趋。以多站融合为例,可利用变电站站址富余资源融合建设数据中心站、充电站、5G基站等,通过资源商业化运营,对内挖掘资源价值,对外引领相关行业发展、实现共享共赢。

  ■ 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

  数字经济背景下,发展能源新基建需要进一步统筹经济发展与能源安全。一是通过电/氢/冷/热等多种能源的协同互补,提高新基建项目的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加快清洁可再生能源发展进程;二是基于数据驱动搭建模型算法平台实现能源供需预测,从而构建智慧能源系统,优化能源的配置和管理水平;三是巩固拓展共建“一带一路”倡议能源合作伙伴关系,深化绿色能源合作,以互利共赢的方式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提高我国在全球资源配置中的能力;四是健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管理机构和协调机制,完善适应清洁低碳发展的市场机制,增强提高社会对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认知和支持,为低碳转型提供良好的环境。

  同时,需要进一步统筹监管与服务。生产力发展与经济基础的变革,势必需要构建与此相适应的上层建筑。我国积极推进能源新基建领域立法。立足能源资源禀赋实际与能源发展新形势,就能源领域基础性重大问题在法律层面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护的要求。此外,有必要进一步完善能源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健全数字权益保护制度,构建层级清晰、分工合理、相互协调有效的能源法律体系。

  推进能源新基建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既要考虑“清洁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供需协同、灵活智能”新型电力系统对能源新基建的内在要求,也要考虑能源新基建的监管、伦理与普惠等问题。以新质生产力理论为指导,因地制宜,发挥优势,才能进一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用能需求,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可靠的电力保障。

  (作者均供职于国网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