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两会特刊

中国能源报 2024年03月11日 星期一

返回目录  放大缩小全文复制    上一篇

全国政协委员赵柏基:

加强金融手段助力低碳转型(代表委员声音)

《 中国能源报 》( 2024年03月11日   第 11 版)

  全国政协委员、普华永道亚太及中国主席赵柏基表示,应对气候变化、促进低碳转型,除了大力发展绿色产业,还需结合我国能源结构、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阶段等多方因素,协同运用多种金融手段,促进企业降碳减排,践行可持续发展。

  我国碳市场主要由自愿碳市场和强制碳市场组成。自愿碳市场今年1月重新启动,全国性强制碳市场现已初具雏形。我国碳市场定价机制仍待健全和优化。另外,转型金融目录还需要进一步细化。金融机构需要更多指引,才能丰富相关产品服务供给。

  对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扩大碳市场行业覆盖及参与主体范围,落实碳减排总量控制目标,促进碳金融产品创新。建议由生态环境部牵头,扩大全国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的研究论证,按照“十四五”规划部署,尽快推动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及航空等七大行业有序纳入碳市场。考虑允许非履约主体(如金融机构及其他第三方)入市,实现交易主体多元化。另外,通过夯实碳排放数据质量,完善碳排放核算数据的监测、报告及核证(MRV)制度,从而推动制定碳排放总量目标,明确企业落实降碳减排任务,增加交易动力。同时,在碳金融产品方面,鼓励金融机构进一步创新,设计推出如碳期货、碳远期、碳期权等风险管理工具,引导更多投资行为,提升碳市场流动性及定价效率。

  二是鼓励转型金融创新实践、丰富产品服务、强化信息披露。建议各地方、各金融监管部门根据各自区域及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重点,积极出台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鼓励探索金融助力绿色低碳转型的创新实践,并适时总结经验,推出优秀实践案例和更为量化的操作指南,最大程度避免“假转型”风险。同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低碳转型服务力度,制定转型企业金融服务方案,研究开发有针对性的产品服务,综合利用信贷、债券、股权、引导基金、信托、保险等多样化工具提供支持。

  在信息披露方面,可考虑由财政部及证监会牵头,鼓励企业深入理解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发布的准则,和沪、深、北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征求意见稿)》等规则指引,从治理结构、发展战略、风险控制管理等方面入手,优化管理体系,提升管理能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三是健全气候投融资体系,协同推进出台碳核算与信息披露等基础性规则制度。建议由生态环境部、发改委、人民银行联合,在现有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气候投融资先进经验和优秀实践案例,适时扩大试点范围,搭建国家与地方层面的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同时,促进数据要素应用,引导融资主体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监测、报告与核证体系,鼓励地方搭建碳排放监测平台、建设企业碳账户体系,打通碳市场、转型金融和气候投融资在碳核算、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标准及规则。

  (杨晓冉/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