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是高质量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集聚力量进行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坚决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当前,我国正处于新一轮科技革命、产业变革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的历史交汇期,金融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引擎之一,需要加快构建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体系,打造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良好生态,进一步推动实现“科技-产业-金融”的良性循环。科技、产业与金融是现代经济的三大核心支柱,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产业是现代经济的根基,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实现三者良性循环,是实现创新驱动、激发经济活力和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举措。
■■ 能源“不可能三角”
成为构建新型能源体系难点
在能源转型过程中,学者观察到了能源“不可能三角”现象,即能源的清洁、稳定和廉价不可同时兼顾。如果要寻求稳定与廉价的能源,那么,能源的清洁性将难以保证;如果要追求清洁的能源,那么,能源的稳定性和经济性就难以兼顾。
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供应中的占比需达到80%以上,风电光伏要提供75%以上的电力。这意味着,整个能源系统将由以化石能源为主转向以新能源为主的新型能源体系。风电光伏经过20余年的发展,技术经济性已大为提升。当前,风电光伏的度电成本已低于化石能源,但这并不意味着能源“不可能三角”已被破解。新能源具有间歇性的天然属性,其装机占比越高,电力系统稳定性与可靠性受到的挑战就越大。在新能源装机占比较高的国家与地区,均出现过因新能源出力不足造成的短期电力紧张和价格飞涨。
■■ “黄金三角”或是解决
能源“不可能三角”突破口
突破能源“不可能三角”,首先要依靠科技创新,因为技术突破是能源转型的基础;其次,要形成产业化发展模式。技术必须通过产业化、规模化才能发挥边际成本优势,通过产业竞争实现持续创新;同时,还需要高效的金融支持。新技术的场景实践需要大量资金,合适的金融工具能带动资源的高效配置,引导社会资金进入科技创新,引导产业发展,推动产业升级。
科创企业在成长过程中要历经多次“惊险的跳跃”,对应不同发展阶段,需要有多种禀赋的资金供给。良好的金融产品设计能为科创企业完成“跳跃”提供动力与支持。“科技-产业-金融”是支撑创新驱动发展的“黄金三角”,已经成为培育新兴产业龙头企业,甚至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金钥匙。
当前,我国经济循环的逻辑正在发生改变,“地产-基建-金融”旧三角循环将由“科技-产业-金融”新三角循环所替代。处理好经济高质量发展与“双碳”背景下的能源转型关系,打破能源“不可能三角”,让先进技术在产业实践中壮大发展,金融工具是有效的催化剂与放大器。
以我国光伏产业为例,经过几起几落与国际国内市场的锻造捶打,我国光伏产业已奠定全球领先地位。当前,我国光伏总装机已超过4.4亿千瓦,占全球光伏总装机的1/3以上。在政策与资本推动下,通过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光伏发电成本在过去十年间下降超90%。光伏组件价格从40元/瓦下降至1.5元/瓦,光伏的度电成本已降至0.3元/度以下,经济性优势明显。同时,我国光伏产业支撑全球光伏装机增长,2022年我国光伏组件产量达4亿千瓦,占全球总产能的80%左右。全球销量前十的光伏企业中,有8家是中国企业。
而我国光伏产业取得如此巨大成就的背后,恰是“科技-产业-金融”这一“黄金三角”发挥了重要作用。据不完全统计,过去十年间,我国光伏制造业总投资额接近2万亿元,其中研发投入超过2000亿元。与之相伴的是,我国光伏组件产能从2012年的不到4000万千瓦,增长至2022年的接近4亿千瓦,产值从4000亿元增至1.4万亿元。十年时间,我国光伏产业从深陷“三头在外”、受制于人的窘境,发展为牢牢占据世界光伏产业头把交椅,成为新时代的中国名片。
“黄金三角”在光伏领域的实践,颠覆了绿色电力生产方式,为全球能源转型提供可持续发展保障,打造我国能源安全新基石,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一个新产业。
■■ 构建中国特色“黄金三角”
可从三方面发力
加速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打破能源“不可能三角”,高效实现“双碳”目标,需要金融体系与创新体系全方位对接、协同融合,厘清金融支持科技进步及产业发展的有效供给及错配缺口,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系统性金融支持。
首先,要深刻认识金融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科学把握金融业改革创新的制度框架和路径选择。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更能适应成熟技术的大规模推广与传播,在技术跟跑追赶的历史阶段,间接融资体系在创造中国改革奇迹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科技水平由跟跑向领跑转变阶段,更需要金融体系适应新兴技术革命。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功能互补,增强创投、股票、债券、REITs等直接融资方式支持创新功能,重点发展有利于科技创新快速大规模应用和迭代升级的融资机制。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做优做强做大创业投资市场,以注册制改革为牵引,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制度优势,大力发展技术债券市场,为科技型企业,尤其是初创企业提供多渠道、多元化融资选择。
其次,要充分考虑不同领域、不同规模和不同阶段企业的金融需求差异,构建与之匹配的投融资体系,促进资金链与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经过多年的发展完善,绝大部分金融机构已经形成比较清晰的风险边界,在面对不同科技型企业的不同发展特点、经营需求和风险点时,往往需要各类金融机构展开多轮次、接力棒式合作。应进一步引导和培育新型科技金融机构,加快建设市场化运行的各类科创基金,进一步挖掘VC/PE潜力,推动现有银行服务的产品创新,对创新链的各主体、产业链的各环节和创新型企业的全生命周期进行全方位金融支持。
再次,要基于技术进步与重大革新对资金需求的长周期特征,探索和打造一条适合中国现代化经济体系的、稳定的中长期资金配置路径。以提升权益类、信用贷款类中长期资金供给占比为原则,优化国家、地方、市场的资金配置,形成国家战略、风险偏好与投资收益合理匹配的市场机制,鼓励与引导更多社会资金进入能源转型领域的科技创新与产业。应进一步发挥创业投资在科技企业成长路径中的主导优势,引导社保基金、保险基金、企业年金等中长期资本参与股权投资,鼓励机构投资者开展长期投资、价值投资、早期投资,提升银行增加中长期贷款、信用贷款投放的能力。
(作者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