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
在部分地区开展电力领域综合监管
本报讯 5月1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电力领域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2023年度能源监管工作部署,国家能源局决定在内蒙古、浙江、重庆、云南、甘肃等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电力领域综合监管。
《通知》要求,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电力企业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按照通知要求,客观、真实地准备相关材料,及时提供有关数据和资料,如实回答有关问题。所在地派出能源监管机构要与现场监管工作组加强沟通与协调,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形成监管工作合力。
(宗和)
南方能源监管局强化无证并网发电企业监管
本报讯 为严格执行电力业务许可制度,充分发挥许可证在规范电力企业运营行为等方面作用,南方能源监管局日前组织广西两家无证并网发电企业和有关调度机构召开会议,督促指导无证并网发电企业依法依规持证运营。
南方能源监管局现场向企业送达《关于停止未取得许可机组发电上网的监管决定书》(以下简称《监管决定书》),并要求相应调度机构配合监控,确保企业严格执行监管决定要求。同时,对相关政策进行解释说明,协调发电企业与调度机构就停止无证机组发电上网的具体落实措施达成共识。南方能源监管局强调,无证并网发电企业务必要增强依法依规经营意识,严格遵守《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有关规定,严格落实《监管决定书》规定要求,不得违规发电上网,要加快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进度,根据要求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尽快取证。
(宗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