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5年非化石能源
消费比重超过11.7%
本报讯 9月14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天津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提出,“十四五”期间,天津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将更加优化,火电、钢铁、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中的重点企业能源利用效率力争达到标杆水平,煤炭消费继续减少,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有利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
《通知》提出,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指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11.7%以上,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为此,天津将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持续做好控煤工作,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十四五”时期煤炭消费继续减少,完成国家下达的控煤任务目标,“十五五”时期煤炭消费进一步减少。严控新上耗煤项目,对确需建设的耗煤项目,严格实行煤炭减量替代。优化本地煤电机组运行,强化能源电力保供风险管控,合理管控机组煤耗。有序推动自备燃煤机组改燃关停。推进现役煤电机组节能升级和灵活性改造,推动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孙浩)
吉林:生产煤矿
均需洗选后方可销售
本报讯 《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吉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双双施行。
根据上述新条例,除所采煤炭属于低硫分、低灰分或者根据已达标排放的燃煤电厂要求不需要洗选的以外,吉林省生产煤矿均需洗选后方可销售。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定期对该省自产煤炭洗选情况开展检查,倒逼生产煤矿落实煤炭应洗选尽洗选,从而在源头上助推生产煤炭达到质量标准。
据悉,从今年上半年吉林省自产煤炭入选情况检查结果看,该省自产煤炭除销往已达标排放的燃煤电厂外,做到了应洗选尽洗选。今后,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形成闭环管理,充分发挥煤炭洗选源头管控作用。(胡迪)
青海:发布今年
清洁能源项目清单
本报讯 9月13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印发青海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指出,打造国家级光伏发电和风电基地。青海将加快推进大基地项目建设,加快国家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力争到2022年底建成并网300万千瓦。同时,加快国家第二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尽早开工建设。
根据上述通知,青海将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调度、统一运营”原则,制定《新能源侧储能电站规划布局方案》,力争开工建设大规模电化学共享储能示范项目,投运10万千瓦/20万千瓦时共享储能电站,以“揭榜挂帅”形式开展空气压缩储能、熔盐储能等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全面推进第一批大基地配套储能项目建设。
据了解,本文件印发后,2022年6月8日印发的《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政办函〔2022〕74号)同步作废。(冯正)
新疆:前7个月开建新能源项目超过4000万千瓦
本报讯 新疆自治区发改委日前透露,今年前7个月,新疆开工建设新能源项目规模超过4000万千瓦,新能源发电量446.7亿千瓦时,占全区总发电量比重达到19.2%;新能源发电量同比增长7.4%,较全区总发电量增速高5.8个百分点。
据悉,新疆新能源开发规模化基地化水平提升明显。发挥风能太阳能资源富集,有大量沙漠、戈壁、荒漠资源布局新能源项目等优势,新疆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建设新能源项目,坚持规模化、基地化、集约化开发,围绕自治区确定的“新增风电、光伏发电装机1500万千瓦以上”目标任务,依托基地外送和区域消纳,已建成哈密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以及8个百万千瓦级新能源集聚区,正在积极推进准东、哈密北、南疆等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规划布局。
与此同时,新能源接入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围绕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发展,新疆建强完善全区750千伏主干网架,强化电力系统调峰能力建设,组织实施火电灵活性改造1000万千瓦以上,加快阜康120万千瓦、哈密120万千瓦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实施电化学储能300万千瓦以上,推动“新能源+储能”深度融合。(马呈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