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今年计划
新建4万个充电桩
本报讯 4月18日,重庆市经信委起草的《全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发布。《意见稿》提出,2022年,全市将新建充电桩4万个,其中公共充电桩0.3万个,换电站100座,满足超过2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补能)需求;到2025年底,全市建成充电桩23万个,其中公共充电桩3万个,换电站200座,满足超过5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补能)需求。
同时,《意见稿》明确,支持电网企业联合车企等产业链上下游打造新能源汽车与智慧能源融合创新平台,开展跨行业联合创新与技术研发,推进车网互动试验测试与标准化体系建设。探索新能源汽车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的实施路径,研究完善新能源汽车消费和储放绿色电力的交易和调度机制。
(渝讯)
新疆:2025年新能源汽车
销量占比约20%
本报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近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区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到2035年,全区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比例达到50%以上。
《意见》透露,到2025年,全区各级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新增及更新车辆中的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80%;公共服务领域公交、出租、物流、环卫等新增及更新车辆中的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50%;私人领域新增及更新车辆中的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15%。到2035年,公共机构和公共服务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私人领域新增及更新车辆中的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40%;氢燃料电池汽车实现商业化应用。
为完善充换电等配套设施,《意见》提出,从2022年起,新建居住区配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到2025年,全区各级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的充电接口与新能源用车数量的比例不低于1∶1;城市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建成投运不少于150个城市(城际)公共充换电站;开展加氢站示范建设。
(疆讯)
河北:“十四五”末
公用充电桩达10万个
本报讯 河北省发改委近日发布的《加快提升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十四五”期间,全省将新建公用充电桩3.4万个,到“十四五”末,公用充电桩累计达到10万个,市场推广的新能源汽车数量与充电桩总量(包括公用充电桩、自备桩等)的比例高于3.5:1,能够满足60万辆-8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意见》明确,支持电网企业与社会力量在雄安新区、正定自贸试验区建设车辆到电网(V2G)充电站试点示范项目,加速推进V2G试验测试与标准化体系建设,探索新能源汽车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的实施路径,研究完善新能源汽车消费和储放绿色电力的交易和调度机制,促进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能量高效互动。
(冀讯)
宁夏:“十四五”期间
将建6000个充电桩
本报讯 宁夏回族自治区近日印发的《宁夏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规划》(下称《规划》)透露,到2025年底,规划建设充电桩将累计达到6000个,其中直流桩5000个、交流桩1000个。
根据《规划》,宁夏将根据各地市发展需求和应用特点,结合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充电需求,遵循“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技术导向,合理布局充电基础设施;充分发挥风、光等资源优势,逐步提高清洁能源在充电基础设施中的应用比例。
《规划》要求,在近期公用充电基础设施配置标准中,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的比例不小于1:12;每2000辆电动汽车应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推动具备建设条件的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及企事业单位利用内部停车场资源,配套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并向社会公众错峰开放;鼓励物业服务企业等参与住宅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
(宁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