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
今年新建风光发电项目延续平价上网政策
本报讯 记者姚金楠报道:日前,国家发改委价格司下发《关于2022年新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延续平价上网政策的函》。2022年,相关新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电价继续保持与2021年相同的价格政策。
具体而言,对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延续平价上网政策,上网电价按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新建项目可自愿通过参与市场化交易形成上网电价,以充分体现新能源的绿色电力价值。同时,国家继续鼓励各地出台针对性扶持政策,支持风电、光伏发电产业高质量发展。
记者注意到,此次提出的电价政策中并未包含户用光伏发电项目。2021年,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户用光伏发电项目国家财政补贴预算额度为5亿元。
上海
自贸区临港新片区设立光伏专项资金
本报讯 日前,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扶持光伏发电项目操作办法》,提出在临港新片区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用于扶持光伏发展,专项资金主要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按项目实际产生电量(光伏电站按上网电量,分布式光伏按发电量)对项目投资主体给予奖励。
根据《办法》,认定的新型光伏项目(含工商业和户用光伏)包括但不限于“光伏+”交通、农业等“光伏+”试点、采用新型光伏组件示范、建筑光伏一体化技术等新型技术的光伏试点项目。扶持项目应于2022年至2025年建成投产。项目基础奖励标准为分布式光伏0.1元/千瓦时(非学校类执行优惠电价的非居民用户)、0.15元/千瓦时(学校用户);光伏电站为0.15元/千瓦时。奖励项目按照项目申请时间排序管理,超出年度预算总额的项目放入下一年度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采用薄膜光伏、建材光伏、钙钛矿等新型光伏组件示范应用等光伏新型技术,以及道路隔音棚(架)光伏试点、市政设施光伏试点等“光伏+”融合发展项目,奖励标准参照各类项目的超水平奖励标准。
(钟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