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区域:
绿电交易规则印发
本报讯 《南方区域绿色电力交易规则(试行)》(下称《规则》)近日印发。《规则》旨在在南方区域(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五省区)加快建立有利于促进绿色能源生产消费的市场体系和长效机制,推动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服务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引导绿色电力消费,加快绿色能源发展,助力碳达峰碳中和。
《规则》明确,南方区域开展绿色电力交易应遵循“绿色低碳、安全可靠、共享联动、自愿参与、试点先行”的总体原则,逐步建立风电、光伏等绿色电力参与市场的长效机制,探索拓展绿色电力覆盖范畴,保障绿色电力在交易组织、执行和结算方面的优先地位;科学设计绿色电力交易机制,确保市场交易条件下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政策激励和市场引导共同作用,引导社会主动消费绿色电力。
《规则》明确了市场成员、注册登记、绿电交易形式、交易执行、计量、结算、绿证管理,以及市场服务等方面的具体任务与要求,并创新提出认购交易形式,为电网代理购电的中小型电力用户提供了购买绿色电力的途径。
(杨晓冉)
山东:
5月1日起施行电力
现货市场容量补偿电价
本报讯 近日,山东省发改委发布《关于电力现货市场容量补偿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2〕247号),明确 “山东容量市场运行前,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的发电机组容量补偿费用从用户侧收取,电价标准暂定为每千瓦时0.0991元(含税)”,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通知同时提出,研究探索基于峰荷责任法的容量补偿电价收取方式,引导电力用户削峰填谷、错峰用电,改善电网供需状况。
(宗和)
浙江:
今年绿电交易量
已破10亿千瓦时
本报讯 3月25日,浙江省综合能源服务公司通过绿电交易购买了880万千瓦时绿电。至此,今年浙江绿电交易累计电量刷新为10.077亿千瓦时。这意味着今年浙江绿电成交量已突破10亿千瓦时大关。截至目前,今年浙江绿电交易累计电量较去年全年增长了208.64%。
2021年11月,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制订并实施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常态化工作方案,绿电交易在浙江实现了常态化开展。据介绍,今年浙江已经开展11场常态化绿电交易,共有50家电力用户和40家发电企业参与。绿电交易电量规模的显著增长,反映了今年市场的活跃,交易主体不断增加,交易积极性也明显增加,市场主体对绿电的需求十分旺盛。
根据国网浙江电力于今年1月发布的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到2025年,浙江绿电交易规模要达到新能源发电量10%的目标。
(胡静漪 黄琳)
甘肃:
“十四五”末年外送电量
将超千亿千瓦时
本报讯 记者从甘肃电力交易公司获悉,日前,来自甘肃的1500万千瓦时绿电,送达浙江,这是甘肃首笔跨省跨区绿电交易。该笔交易在北京电力交易中心“e交易”平台完成交易后,通过宁绍特高压直达浙江。
2022年国家电网全力推动以特高压输电线路为载体的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建设,通过政企联动,目前陇电入鲁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进入核准前期阶段。与此同时,甘肃已分别和浙江、上海签订电力合作协议,陇电入沪、陇电入浙特高压工程也在积极推动,预计到“十四五”末,陇电年外送规模将突破千亿千瓦时。
(贾凤安)
新疆:
放开燃煤发电上网电价
本报讯 新疆发改委3月25日发布的《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自治区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方案的通知》明确,放开燃煤发电上网电价。燃煤发电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浮动范围扩大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并调整目录销售电价,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推动尚未进入市场的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居民、农业用电继续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
(宗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