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日前发布消息称,该厅始终坚持高压态势,对非法采矿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非法采矿行为早发现,早制止,露头就打,力争做到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
据悉, 2021年,全省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共进行73005次巡查工作,发现非法采矿点546个,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49份,组织炸封取缔非法采矿窝点266个,立案查处非法采矿案件223宗,已结案180宗,收缴罚没款836.471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28.7008万元,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人员43人。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主要从三个方面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
一是加强行业支撑。贵州省自然资源厅与贵州省法院、贵州省检察院、贵州省公安厅、贵州省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办理涉嫌非法采矿犯罪案件矿产品价值认定等工作的规定》(黔自然资发〔2020〕21号),同时,该厅还印发了《贵州省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现场勘测及报告编制技术规程》和《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出具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数量报告办法》等文件,明确细化了非法采矿现场勘测的技术规程标准,为打击矿产违法开采、矿产违法开采导致耕地破坏犯罪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二是强化技术运用。贵州省自然资源部门运用卫星遥感监测成果开展土地矿产执法,建立违法行为查处监管系统,实现“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全方位监管体系。2021年,贵州省利用卫星遥感监测发现违法行为的图斑96个,违法类型为无证开采的5个,越界开采的63个,其他的28个;立案调查45个,结案17个,不予立案51个,共罚款53.6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86.71万元。
三是“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合力出击。贵州省自然资源厅与贵州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印发文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矿产资源专项检查整治行动,进一步维护了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打击了非法矿产资源违法行为。
(石胜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