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
尽早明确新能源汽车
车购税优惠延续等政策
本报讯 实习记者杨梓报道:1月18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召集人、工信部部长肖亚庆主持召开部际联席会议2022年度工作会议。会议要求,2022年要大力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尽早研究明确新能源汽车车购税优惠延续等支持政策。
会议认为,要坚持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发展方向,深入实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统筹协调,完善支持政策,扎实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再上新台阶。
会议指出,当前新能源汽车呈现市场规模、发展质量“双提升”的良好局面,2021年共销售新能源汽车352.1万辆,同比增长1.6倍,推动汽车产销结束连续3年下降趋势,连续7年位居全球第一,中国品牌国内销售占比达到76%。创新能力明显提升,车载激光雷达、人工智能芯片算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配套环境持续优化,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建成充电桩93.6万个、充电站1.4万座、换电站725座,同比分别提升193%、90%、356%,设立动力电池回收服务网点超过1万个,培育梯次和再生利用骨干企业45家。
会议强调,2022年是我国新能源汽车乘势而上、加快发展的关键一年,要为扩大消费、稳定工业经济作出新贡献。要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编制汽车产业绿色发展路线图,尽早研究明确新能源汽车车购税优惠延续等支持政策,完善积分管理要求,稳定市场预期。要统筹补短板锻长板,加快动力电池、操作系统、汽车芯片等关键技术创新和产业化突破,进一步增强产业链稳定性和竞争力。要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破解老旧小区、高速公路“充电难”问题,提升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水平,协同推进技术、产品、服务、标准“走出去”。要坚持开源和节流并重,提升关键资源保障能力,健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提升回收比例和利用效率。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完善功能安全、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相关标准,压实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加快构建系统、科学、规范的安全监管体系,提升新能源汽车本质安全水平,提升扩大消费者的获得感,为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交通运输部:
2025年交通运输领域
低碳生产方式初步形成
本报讯 记者卢奇秀报道:交通运输部1月21日印发的《绿色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到2025年,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初步形成,基本实现基础设施环境友好、运输装备清洁低碳、运输组织集约高效,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绿色发展水平总体适应交通强国建设阶段性要求。
《规划》提出绿色出行创建行动,以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现有国家公交都市创建城市以及其他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人以上的城市作为主要创建对象,鼓励周边中小城市参与绿色出行创建行动。重点创建100个左右绿色出行城市,引导公众出行优先选择公共交通、步行和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方式,不断提高城市绿色出行水平。到2025年,力争60%以上的创建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
《规划》提出,深入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晋陕蒙煤炭主产区运输绿色低碳转型。进一步加快推进港口、大型工矿企业“公转铁”“公转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沿海主要港口矿石、焦炭采用铁路、水运和封闭式皮带廊道、新能源汽车运输比例达到70%以上。晋陕蒙煤炭主产区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煤炭、矿石、焦炭等绿色运输比例大幅提升,出省运距500公里以上的煤炭和焦炭铁路运输比例力争达到80%以上。
《规划》还明确,加快推进城市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鼓励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试点应用。推进新增和更换港口作业机械、港内车辆和拖轮、货运场站作业车辆等优先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推动公路服务区、客运枢纽等区域充(换)电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公路沿线、服务区等适宜区域合理布局光伏发电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