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版:新能源汽车·观察

中国能源报 2022年01月10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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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 中国能源报 》( 2022年01月10日   第 18 版)

  中汽协:

  去年1-11月新能源车

  出口前十国近39万辆

  本报讯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日前整理的海关汽车商品出口数据显示,2021年1-11月,中国新能源汽车出口排名前十位国家依次是比利时、孟加拉国、英国、印度、泰国、德国、斯洛文尼亚、法国、澳大利亚和挪威。

  与上年同期相比,上述十国新能源汽车出口量呈不同程度的增长,其中斯洛文尼亚、澳大利亚和泰国增速显著。据统计,2021年1-11月,上述十国累计出口新能源汽车38.8万辆,占新能源汽车出口总量的78%。(旭日)

  北京:今年新能源小客车

  指标配额增至7万个

  本报讯  近日,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发布的《关于2022年小客车指标总量和配置比例的通告》(下称《通告》)称,2022年北京小客车指标年度配额为10万个,其中新能源指标额度由2021年的6万个调增为7万个。

  《通告》指出,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关于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部署和《北京市2021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中“面向2022年,研究提高新增小客车指标中新能源汽车比例”的要求,为了控制燃油车尾气污染、改善首都大气质量,考虑新能源车电池等技术快速进步、续航里程增长的实际情况,将普通指标额度由2021年的4万个调减为2022年的3万个,同步将新能源指标额度由6万个调增为7万个。

  《通告》明确,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的家庭和个人指标额度共63600个,其中家庭指标额度44520个、占比70%,个人指标额度19080个、占比30%;单位指标额度计3600个;营运指标额度2800个。(京讯)

  广州:充电设施运营

  需配备监控系统

  本报讯  日前,广东省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明确,充电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属地和行业(领域)共同监管,以“所有权(经营权)归谁、责任归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为基本原则。公用、专用充电设施的安全主体责任由所有权人和运营企业(法人单位、团体)共同承担,其安全监管工作由属地区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依职责分工负责;自用充电设施的安全主体责任由其所有权人承担。各区政府应将辖区内的充电设施纳入所在镇政府(街道办、园区管委会)、村(居)委的网格化管理范围。

  同时,《办法》提出,公用、专用充电设施建设或运营企业建立完整的充电监控及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充电监控系统须具备数据存储、管理功能,还必须实现对充电设施运行和充电过程的监控,在检测到危害充电安全的异常情况(如绝缘监测异常、电池温度过高、电压过高、电流过大等情况)时应进行告警。公用、专用充电设施建设或运营企业(法人单位、团体)须及时对充电设备进行断电和巡检。(龙锟)

  宝马:在华加快电动化、

  数字化和可持续发展

  本报讯  宝马集团日前举办了2022年“迎新年线上年会”,以“家在中国”为主题,描述了公司的中国战略升级:将企业战略与中国发展目标保持协同,秉持“中国优先”原则,在新产品开发中优先考虑中国市场的需求,不断强化与中国伙伴的共创共赢。展望2025,宝马将在中国加速推进电动化、数字化和可持续发展,与中国保持同频共进。

  据了解,宝马的中国战略升级可用数字来描述:“1”是指“中国优先”原则;“2”是指BMW和MINI两个品牌要扎根中国;“3”是指沿着电动化、数字化和可持续三个方向坚定转型;“4”是在北京、上海、沈阳、南京的四个研发和数字化基地;“5”是指2022年将为中国客户呈现5款BMW纯电动车型;“2025”代表即将在2025年到来的“新世代”车型;“2亿”和“1.5”分别代表宝马到2030年的降碳目标和对《巴黎协定》1.5℃控温目标的承诺。(宗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