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新能源·政策

中国能源报 2022年01月10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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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发布

《 中国能源报 》( 2022年01月10日   第 08 版)

  新疆

  全额保障收购扶贫光伏光热发电2.26亿千瓦时

  本报讯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关于2022年新疆电网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的通知》。《通知》指出,推进优先发电政策落实,重点考虑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的保障性收购。落实国家关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有关要求,加大保障性风光发电消纳力度,引导新能源电力项目建设。

  2022年新疆电网优先购电计划电量507.53亿千瓦时。太阳能发电机组安排优先发电计划56.71亿千瓦时。其中扶贫光伏、光热2.26亿千瓦时,实行全额保障收购;保障性光伏29.63亿千瓦时,一类、二类资源区内优先小时数分别为1500、1350小时;非保障性光伏24.82亿千瓦时,优先小时数280小时,列入第一批发电侧光伏储能联合运行试点的项目再增加100小时。(张甄玲)

  山东

  优先开展分布式光伏市场化交易

  本报讯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的通知,提出了共178项优惠政策。在光伏方面,支持开展整县(市、区)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对试点县规模化开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实行整体打包备案,对项目接网工程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在试点县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推动光伏发电就地就近消纳;加大政策性贷款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碳达峰、碳中和”专项贷款规模,提供优惠贷款利率。

  在风电方面,加快海上风电基地建设,符合条件的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政策。对于全省统筹布局建设的海上风电项目,建成投用后形成的能源增量,50%由省里统筹,50%留给所在市;对光伏发电等其他可再生能源项目,建成投用后形成的能源增量,全部留给所在市。留给所在市的新能源能源增量,除国家和省里布局的重大项目外,必须全部用于非“两高”项目建设。对使用省级收储能耗指标的省重大项目、省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优选项目、省“双招双引”重点签约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并在购买能耗、煤耗指标时按照基准价格给予不低于20%的优惠。(左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