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电力直接交易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发电侧除优先发电计划以外电量全部进入市场,用户侧除自治区重点扶持产业用户基数外电量进入市场。文件同时指出,年度电力直接交易价格采用“煤电联动”机制,实现交易价格与电煤价格联动。
除宁夏外,甘肃、陕西、湖南也已下发文件,推行煤价电价挂钩联动。业内有分析认为,煤价电价挂钩联动可将燃煤成本及时向下游传导,能够缓解发电企业经营压力,有利于今年冬季电力保供。
多地出台煤价电价“挂钩”政策
今年以来,煤价连续多月的高位运行,使煤电企业的生产经营陷入困境。根据中电联的统计,今年1—10月电煤价格上涨导致全国燃煤电厂煤炭采购成本额外增加4318亿元。
在此背景下,多个省份开始调整电力市场化交易价格区间,明确2022年实行煤价电价挂钩联动机制,以缓解煤电企业经营压力。
12月6日,甘肃省发改委、甘肃省工信厅等部门联合发布《甘肃省2022年省内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明确提出支持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和发电企业以灵活可浮动的形式确定具体价格,价格浮动方式由双方事先约定;鼓励市场主体参考行业上下游相关产品指数,协商建立“交易电价+上下浮动”动态调整机制,在相关产品价格变动达到一定幅度,可对交易电价进行相应浮动调整。
同日,陕西省发改委发布《陕西省2022年电力直接交易实施方案》,鼓励购售双方在中长期合同签订中明确交易电价随燃料成本变化合理浮动条款,实行交易电价与煤炭价格挂钩联动,促进购售双方长期稳定利益共享。
另外,早在今年9月,湖南省发改委就曾印发《关于完善我省燃煤发电交易价格机制的通知》,要求在确定电力市场交易基准价格的基础上,引入燃煤火电企业购煤价格作为参数,按一定周期联动调整交易价格上限,建立与煤炭价格联动的燃煤火电市场交易价格上限浮动机制。
推行挂钩联动恰逢其时
“煤电矛盾”由来已久。为解决矛盾,我国于2004年底出台了煤电联动政策,即根据煤炭价格波动相应调整电价。但从实际来看,煤电往往不能及时联动,相比煤价的波动,电价调整频率明显偏低。从2020年1月1日起,我国取消了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将现行标杆上网电价机制,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机制。
“各省推动煤价电价挂钩政策是很正确的举措。因为煤电企业主要依靠煤炭发电,煤炭是电力成本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煤电价格进行市场化改革,不仅要反映电力供求关系,更要反映上游煤炭价格的涨跌。”中国能源研究会理事陈宗法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近期部分地区出现煤炭短缺、煤电亏损、拉闸限电情况后,国家发改委在10月份适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允许煤电市场交易价格上浮范围由原来的10%调整为20%,这对煤电企业减亏、扭亏起到了缓解作用,有利于煤电企业稳发保供。”
专家呼吁适当提高煤电基准价
“但是这还不足以扭转煤电巨额亏损的局面。据统计,今年煤电行业因煤价上涨增加燃料成本超5000亿元。在此形势下,建议适当提高煤电企业上网电价的基准价,以应对燃料市场价格大幅变化带来的影响,把电力市场与煤炭市场进行有效对接。”陈宗法说。
“现在下水煤长协基准价较此前的535元/吨上调31%至700元/吨。因此,建议下一步将目前约0.38元/千瓦时的平均煤电基准价适当提高到0.42元/千瓦时,并保留20%上浮的政策;另外,将煤电和新能源的定价机制分开,它们的成本构成及造价均不同,不宜人为捆在一起。”陈宗法说,“此外,像青海、云南、四川等清洁能源大省煤电利用小时数比较低,建议建立两部制电价和电力容量市场。”
另据了解,受煤价高企、供需变化等因素影响,我国电力市场今年首次出现了电力中长期合同大面积重签、补签现象。对此,陈宗法表示:“以往电力中长期交易的签约方式是每年一签,如果在签约后燃料价格出现上涨或下跌,再变更合同不符合市场规则与法律规范,建议下一步改变中长期交易的签约频次,分几次签,以便更好地预测或者贴近电力市场和煤炭市场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