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中国能源报 2021年10月1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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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监管不可缺位(评论)

■本报评论员 《 中国能源报 》( 2021年10月11日   第 01 版)

  备案产能220万吨/年,实际却达570万吨/年,高出备案160%;备案产能300万吨/年,实际却建成800万吨/年,规模擅自扩大近2倍……在当前相关法规政策、管理规定都已较为完善的背景下,炼油行业仍然存在此类野蛮、粗放的扩张行为,着实让人意外。

  炼油行业作为我国重要的基础工业,支撑着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其中的汽、柴、煤油以及化工产品被广泛应用于交通运输、工业、农业等领域,重要性不言而喻。近年来,我国炼油产业不断壮大,炼油能力已位居全球第二,但炼油产能总体过剩、落后产能居多的现实,一直是行业发展绕不过去的痛点。

  在此背景下,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成为炼油行业的重大主题。从关停、整合小规模炼厂,到划定全国7大石化产业基地,行业结构调整动作不断、成果显著。

  但令人尴尬的是,随着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大力、广泛推进,行业近年来却出现了“越淘汰越过剩”的奇怪局面。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部分企业批小建大、擅自扩产。动辄数百万吨/年的违建规模,不断蚕食着淘汰落后产能的工作成果。而民营炼厂是擅自扩产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发地,这也预示着这一领域将成为淘汰落后产能的重点整治区。

  例如,2015年,国家发改委就出台了《关于进口原油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民营炼厂通过淘汰部分落后产能获得进口原油使用配额。这一政策可以取得一举多得的效果:一方面,可以通过条件互换的方式淘汰部分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原油配额的分配将民营炼厂从国家层面规范管理起来,遏制落后产能批小建大、无序扩张的势头。

  按照该政策的思路,我国炼油总产能中的很大一部分落后产能将被淘汰掉,过剩局面也会得到一定缓解。但政策落地过程中,效果却大打折扣。不少企业不仅未按规定控制规模、提升水平,反而无视规定、大肆扩张——备案200万吨/年、实际建设500万吨/年,备案300万吨/年、实际建设800万吨/年……这就导致了落后产能不仅没被淘汰掉,反而增加了,与政策初衷背道而驰。这种结果是无论如何都难以令人满意的,必须尽快予以纠正,让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重回正轨。

  梳理事情脉络不难发现,政策落地之所以打折,病灶主要出在监管部门身上。众所周知,炼油项目的建设并不是一个三两天就能完成的小工程,需要安装的各种设备也不是“不起眼”的小零件。更何况,这其中还涉及安全、环保等多个部门的核查验收。一家炼厂想要神不知鬼不觉地建成投产一个500万吨/年的项目,几乎是不可能的事。这种几乎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如今之所以普遍发生,主要就是因为监管缺位。监管部门在炼厂私扩产能问题上难辞其咎。

  近年来,在相关部门的大政方针引导下,我国炼油行业正蹄疾步稳地由大向强。当前,行业的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已经到达关键节点,其中落后产能的淘汰和整治效果,直接关系着行业转型成败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因此,对于擅自扩产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必须到位、不容有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