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版:节能降碳

中国能源报 2021年09月20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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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能源报 》( 2021年09月20日   第 19 版)

  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重点区域范围扩大

  本报讯 记者姚金楠报道:9月14日,生态环境部印发《重点区域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提出重点区域秋冬季攻坚范围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和汾渭平原城市的基础上,增加河北北部,山西北部,山东东、南部,河南南部部分城市。在秋冬季期间(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各城市要完成PM2.5平均浓度和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控制目标。

  为完成控制目标,《征求意见稿》还提出了十项主要任务: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落实钢铁行业错峰生产相关要求、积极稳妥实施散煤治理、深入开展锅炉和炉窑综合整治、扎实推进 VOCs 治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加快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推进大宗货物“公转铁”、强化秸秆禁烧管控、加强扬尘综合管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生态环境部:

  开展产业园区

  碳排放评价试点

  本报讯  实习记者杨梓报道:近日,生态环境部修订印发《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产业园区》(HJ 131-2021)(以下简称《规划环评导则 产业园区》),明确产业园区碳排放评价纳入环评。

  为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规划环评导则 产业园区》以园区能源利用为核心,将碳减排融入规划分析、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评价、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不良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同时,对电力、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和化工等重点碳排放行业为主导产业的园区,《规划环评导则 产业园区》还要求考虑重点碳排放行业的生产工艺过程的碳减排,调查园区碳排放控制水平与行业碳达峰要求的差距和降碳潜力,从资源能源利用管控约束,与区域、行业碳达峰、碳减排要求的符合性,资源与环境承载状态等方面,论证园区产业定位、产业结构、能源结构、重点涉碳行业规模的环境合理性。

  生态环境部环评司有关负责人表示,生态环境部还将在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中开展碳排放评价试点,进一步探索碳排放评价的技术路径和方法,促进园区减污降碳、绿色高质量发展。同时,跟踪监管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建立健全规划环评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定期调度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及跟踪评价开展、落实情况。此外,指导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发现规划环评编制质量问题的,依法依规对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及其委托的规划环评技术机构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