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朱妍报道:生态环境部于近日发布消息称, 近期已将2020年环评文件复核中发现的第三批违法线索转交安徽、江西、河南等省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已对相关违法线索进行核实,并对查证属实的4起环评文件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二条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其中一起为江西省景德镇市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景德镇石油分公司景北大道加油站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严重质量问题案。
经查,上述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抄袭《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鄱阳石油分公司东溪加油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行为和严重质量问题。两份报告表中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排放量不同,但环境影响分析章节中无组织废气预测参数及结果完全相同。景北大道加油站与不具备环评文件编制能力的景德镇益景环境监测有限公司签订环评技术服务合同,该公司无全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将合同分包给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通报表示,景德镇市生态环境局已撤销景北大道加油站项目环评批复,对环评编制单位景德镇益景环境监测有限公司罚款7.5万元,对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及编制主持人张鑫分别失信记分20分,编制主持人张鑫五年内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
复核还发现有项目存在相关参数与工程实际情况不符、直接套用其他项目环评内容,以及未针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提出有效防治措施等问题。生态环境部将进一步加大环评文件复核力度,定期向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移送相关违法线索,督促地方生态环境部门严查环评文件严重质量问题,严打环评领域弄虚作假行为,切实维护环评技术服务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