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中国能源报 2021年08月09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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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严查更要重罚(评论)

■本报评论员 《 中国能源报 》( 2021年08月09日   第 01 版)

  

  在上半年发生的544起燃气事故中占比近60%、平均每天发生近2起——频发的安全事故,让液化石油气成为了整个燃气领域事故率最高的气源,亟需引起相关各方的高度关注。

  液化石油气作为我国重要的燃气品种之一,是许多老百姓生活的必需品。从上个世纪六十年代起,在天然气还未普及时,液化石油气一度支撑了数亿居民的用能需求。如今液化石油气已覆盖近2亿的用户人群,虽然市场规模不及已高达4亿的天然气用气人口,但其在我国能源安全保供方面的地位之重要仍是不言而喻的。并且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液化石油气仍将是我国燃气领域重要的补充和支撑气源,拥有着巨大的市场发展空间。

  不过,与管道天然气通常由大型燃气企业运营不同,液化石油气行业进入门槛相对较低,小企业是行业主体。在此背景下,经营主体数量众多、分布广泛成了行业的一大特点,这也直接导致了监管难、违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局面。

  一方面,经营企业在利益驱使下,存在侥幸心理:气瓶的定期检验、专业的配送人员、定期上门的安全检查,对小企业来说都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当然能省则省,不被抓现形就是赚了。另一方面,相关部门的监管和处罚力度不足也难辞其咎:突击式、运动式的监管模式,无法给予违规违法企业足够的震慑;即使发现了违规违法行为,也常常未予以该有的重罚,拉低了企业的违法成本,不少企业收敛一段时间后,又恢复到原来的状态,成为惯犯。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我国《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早已明确指出,经营者负有对用户用气安全检查的责任。但实际工作中,为了节省成本,许多经营主体的这份责任并未落实,但相关处罚案例却少之又少。而终端用气恰是事故高发环节,其事故数量在液化石油气领域事故中长期占据大头。

  虽然老百姓用了几十年的“煤气罐”,看似已经很熟悉,但实则并不完全具备相关的安全常识;在一拧就出气的简单、方便背后,对于日常应如何检查,发生事故后又该如何应急处理,知之甚少,这种现状也成为事故高发的最直接诱因。从这方面来看,相关监管缺位已成为行业安全健康发展绕不开的痛点、难点。

  打蛇打七寸。落实市场主体的安全责任是解决液化石油气安全问题的关键,这光靠企业的自觉是行不通的,加强监管才是最直接有效的途径。燃气经营企业本应是保障居民安全用气的“守护者”,但如今不少企业却无视相关法律法规,不按期进行安检,甚至做起了“黑气瓶”的生意,成为了安全用气的“破坏者”。这种行为必须予以严惩。

  当前,全国仍有近2亿的庞大群体在使用“煤气罐”,安全问题的重要性再怎么强调都不为过。近年来国家越来越重视安全管理,开展了一系列整治行动,值得肯定。但“一天发生近两起事故”的现实证明,当前的安全监管仍存在不小的漏洞,不能有丝毫松懈。

  安全管理,得之于严,失之于宽。液化石油气关乎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想要解决现有问题,必须重拳打击违规违法行为,不给违规企业留任何监管死角,不给违法行为留任何可钻的空子。唯有如此,才能为行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一个更加健康的环境,形成多方共赢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