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谷电价价差
原则上不低于3:1
本报讯 记者卢彬报道:7月29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在保持销售电价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目录分时电价机制,更好引导用户削峰填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促进新能源消纳,为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提供支撑。《通知》要求完善峰谷电价机制,建立尖峰电价机制,健全季节性电价机制。
《通知》强调,峰谷电价机制应科学划分峰谷时段,合理确定峰谷电价价差。各地要统筹考虑当地电力系统峰谷差率、新能源装机占比、系统调节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峰谷电价价差,上年或当年预计最大系统峰谷差率超过40%的地方,峰谷电价价差原则上不低于4:1;其他地方原则上不低于3:1。
《通知》提出,要强化分时电价机制执行。明确分时电价机制执行范围,不得自行暂停分时电价机制执行或缩小执行范围,严禁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为名变相实施优惠电价。鼓励工商业用户通过配置储能、开展综合能源利用等方式降低高峰时段用电负荷、增加低谷用电量,通过改变用电时段来降低用电成本。有条件的地方,要按程序推广居民分时电价政策,逐步拉大峰谷电价价差。同时,建立分时电价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市场化电力用户执行方式。
实施保障方面,《通知》要求各地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具体措施,有关落实情况于今年12月底前报国家发改委,并做好执行评估,强化宣传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分时电价机制平稳实施。
(相关报道见12版)
全力做好河南等地
电煤保供工作
本报讯 记者姚金楠报道:7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运行局发布消息,由于近日河南暴雨导致郑州铁路局货物运输中断,电煤运输受到较大影响,多地电煤供应告急,国家发展改革委运行局针对这一严峻形势,与主要电厂加强联系,密切跟踪调度河南省电煤日供耗存变化,动态掌握保供需求。迅速联系国家能源集团、中煤集团、晋能控股、潞安集团、陕煤化集团、山西焦煤集团等重点煤炭企业提前准备好煤炭资源,优先保障河南省电煤供应。协调铁路运输企业,集中人力机具全力抢通线路,全力保障电煤运输,特别是对27家河南电厂和1家储煤基地给予点对点精准保供,努力提升电厂存煤水平。
消息显示,7月26日,河南统调电厂供煤达到34万吨,大幅超过当日耗煤水平。除河南外,对受雨害影响的河北等地及受台风影响的长三角等地区,国家发改委运行局也加大了电煤保供力度,确保电厂库存处于合理水平。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运行局将继续加强对全国电厂用煤供耗存监测,统筹调度资源,进一步加大电煤保供力度,全力满足迎峰度夏用煤需求。
加快推进
储气设施建设
本报讯 记者李玲报道: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在北京燃气天津南港LNG应急储备项目基地召开储气设施建设现场会。会议指出,近年来,我国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不断取得进展,但储气能力不足仍是制约天然气行业发展的突出短板。
会议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更加重视储备,加快提升储气能力;更加重视统筹,以统筹的方式建设储气设施;更加重视倒逼,通过通报、约谈等方式推动各责任主体加快建设进度;更加重视合同,推动各方加快天然气合同的签订;更加重视多采,多渠道增加天然气资源采购;更加重视创新,探索建立中长期合同、管存、价格等长效管理机制;更加重视安全,全面排查风险隐患,确保设施安全运行;更加重视落实,加快落实已明确的各项建设运营任务,推动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确保供暖季天然气保供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