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新能源·政策

中国能源报 2021年06月2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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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发布

《 中国能源报 》( 2021年06月21日   第 08 版)

  河 南

  新能源配储能

  将优先获得开发权

  本报讯  近日,河南省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河南省储能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就加快推进河南省储能设施高质量、规模化发展提出指导意见。

  根据文件,对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的储能项目电网将优先调度;新能源配储能,比例不低于10%且2小时以上,优先获得风光资源开发权且优先并网。此外,鼓励储能设施以独立市场主体或联合报价方式参与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赚取差价,参与电力需求响应的项目,根据实际响应结果及时核发补贴。

  新型储能设施建设方面,因地制宜选择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电制氢等技术,从电源侧储能项目、电网侧储能设施建设以及用户侧储能等方向加速推广。电源侧,优先支持当地水电、火电企业独立或共同建设“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开发项目;电网侧,电网企业要独立或与社会资本合作投资建设电网侧储能项目;用户侧,围绕分布式新能源、微电网、大数据中心以及电动汽车等探索储能融合发展新场景。

  (江迎春)

  

  山 东

  明确风光项目并网条件

  突出灵活性调节能力

  本报讯  6月15日,山东省能源局印发《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文件,2018年底前已核准且在核准有效期内的风电项目,列入2020年光伏竞价名单但未并网的项目,2019、2020年的平价风电、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和竞价转平价等项目,纳入山东省2021年保障性并网规模。

  对于保障性并网范围以外仍有意愿并网的市场化项目,可通过自建、合建共享或购买服务等市场化方式落实并网条件后,由电网企业予以并网。并网条件主要包括配套新增的抽水蓄能、火电调峰、新型储能等灵活性调节能力。

  但需要注意的是,2019和2020年国家公布的竞价、平价光伏发电项目,须在2021年底前全容量建成并网;其余项目须在2022年底前全容量建成并网。未按时并网的项目将被移除保障性项目名单,后续按市场化并网手续申报。

  文件明确,市场化并网项目初步名单以及各项目建设条件落实、开发时序以及承诺事项等于6月29日前上报省能源局,各市提出的市场化并网项目名单以及各项材料要在7月16日前上报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

  (姚美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