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版:煤炭·市场

中国能源报 2021年05月24日 星期一

返回目录  放大缩小全文复制    上一篇  下一篇

以零容忍倒逼企业治污主体责任落地

■于孟林 《 中国能源报 》( 2021年05月24日   第 16 版)

  既漏报少报煤炭洗选消耗量数据,又任由下属企业污染物排放长期超标,淮北矿业集团的行径,日前经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曝光于公众眼前。

  作为老牌地方国企,本应是生态环境保护的践行者、推动者,然而,淮北矿业集团非但不起表率作用,还在环境保护和治理的高压态势下,仍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究其原因,与企业在履行环境保护责任时“心不甘情不愿”脱不了干系。尤其是企业主要责任人,他们对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或为了出政绩,置当地环境约束于不顾,一味追求经济利益。

  由此可见,企业自觉落实治污主体责任依然任重道远,绝非把职责规定在墙上挂挂、在会上说说,企业就会入心入脑重视起来、行动起来。 

  当前,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关键期、攻坚期、窗口期。要看到,我国环境容量有限,生态系统脆弱,污染重、损失大、风险高的生态环境状况还没有根本扭转。对企业而言,守护好绿水青山,保护好生态环境是头等大事,容不得丝毫松懈和怠慢。

  天下事必成于严。环境保护不容应付敷衍、不容弄虚作假,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尤其是弄虚作假行为,必须以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唯有此,才能让保护环境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