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版:新能源汽车·观察

中国能源报 2021年05月17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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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数据安全管理提速全面强化

《 中国能源报 》( 2021年05月17日   第 18 版)

  本报讯  为加强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保护,规范汽车数据处理活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近日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据了解,这也是我国首个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规定。

  汽车数据泄露不仅关乎用户隐私、行驶安全,其涉及的道路网数据、导航数据、环境影像等具有地图测绘属性的数据还事关国家安全。为此,《意见稿》指出,运营者处理重要数据,应当提前向省级网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数据类型、规模、范围、保存地点以及是否向第三方提供等。同时,运营者收集个人信息应当取得被收集人同意,并应当进行匿名化或脱敏处理,包括删除含有能够识别自然人的画面,或对这些画面中的人脸等进行局部轮廓化处理等。

  《意见稿》指出,运营者指汽车设计、制造、服务企业或者机构,包括汽车制造商、部件和软件提供者、经销商、维修机构、网约车企业、保险公司等;个人信息包括车主、驾驶人、乘车人、行人等个人信息。

  《意见稿》呈现诸多亮点,如对该规定的起草和征求意见表明汽车数据安全管理归口到网信办;明确重要数据包括涉密机关、重要敏感区域的人流车流数据,高于国家公开发布地图精度的测绘数据,汽车充电网的运行数据等;明确要求科研和商业合作伙伴需要查询利用境内存储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的,运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数据安全,防止流失。

  此外,《意见稿》还指出,若运营者违反本规定的,由省级以上网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业界人士认为,《意见稿》恰逢其时,填补了汽车信息安全的立法空白,对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共同促进智能网联汽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该规定部分内容需进一步细化。如运输车辆属于营运车辆,在实际情况中,车内环境既是工作空间也是生活空间,因此对工作信息和生活信息要区别对待,工作信息要采集,生活信息要保证隐私。

  (宗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