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版:电网·要闻

中国能源报 2021年05月10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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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价格机制将有力推动抽水蓄能发展

■侯清国 《 中国能源报 》( 2021年05月10日   第 21 版)

  3月15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明确了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基本思路和主要举措,强调要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要构建现代能源体系,提升清洁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随着能源体系向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转型,电力系统运行特性将发生显著变化,需要配备足够的灵活调节电源和储能设施,加大加快抽水蓄能开发建设更加迫切。

  抽水蓄能具有调峰、调频、调相、储能、系统备用和黑启动等“六大功能”,在保障大电网安全、促进新能源消纳、提升全系统性能、助力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抽水蓄能电站建设规模持续扩大,目前在运装机3179万千瓦、在建装机5243万千瓦,未来我国抽水蓄能建设步伐还将进一步加快,发展前景十分广阔。但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加快推进,也面临与市场发展不够衔接、定价机制不够统一、容量分摊难以协调等问题。

  日前,国家发改委及时完善了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明确了抽水蓄能电价定价和疏导政策,为抽水蓄能电站加快发展、充分发挥综合效益、助力实现双碳目标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

  新机制全面体现抽水蓄能在新型电力系统中的功能定位,将抽水蓄能电价纳入输配电价监管,更加完善了公平合理的电力价格体系。一是新机制科学界定了抽水蓄能在电力系统中的功能定位。抽水蓄能电站作为电力系统的主要调节电源,在不同工况下快速转换中发挥各种服务电网功能作用,在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中基础性、综合性和公共性特征更加显著。新机制坚持和优化了两部制电价,通过价格政策全面体现了抽水蓄能提供的服务价值,反映了抽水蓄能服务系统的本质特性。二是新机制完善了抽水蓄能价格监管体系。明确了抽水蓄能容量电价核定办法,由政府统一核定抽水蓄能容量电价,并纳入输配电价进行监管,随输配电价监管周期同步调整。三是新机制理顺了抽水蓄能电价疏导途径。明确了抽水蓄能容量电费纳入输配电价回收,核定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时提前考虑未来三年投产的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费,明确了容量电费在多个省级电网分摊的方式和规则,促进了抽水蓄能电费公平分摊。

  新机制与电力市场建设发展相衔接,实现激励与约束并重,有利于促进抽水蓄能充分发挥综合效益。一是新机制与电力市场有效衔接,发挥现货市场在电量电价形成中的作用,引入竞争机制形成电量电价。二是新机制提出现阶段容量电价统一核定并纳入输配电价,将来适应电力市场建设发展和产业发展需要,适时降低政府核定容量电价覆盖比例,符合当前我国电力市场建设进程的客观要求。三是新机制要求强化抽水蓄能调度管理,加强对抽水蓄能利用情况的监管和考核,有利于合理安排抽水蓄能电站运行,充分发挥抽水蓄能电站综合效益,有效应对新能源、微电网、互动式设备大量接入给电网带来的重大挑战,提高电力系统的调节和消纳能力,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新机制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将有力保障抽水蓄能持续稳定经营,促进抽水蓄能快速有序发展。一是新机制保障了在运和在建抽水蓄能电站经营稳定。明确了抽水蓄能容量电价定价办法,制定了事前核定、定期调整的明细规则,电价疏导结算可操作性强,确定了在建和在运电站执行新机制时点,有力保障抽水蓄能电站获得稳定收入来源,实现稳定经营。二是新机制强化了抽水蓄能合理有序开发。要求加强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管理,充分考虑电力系统需要、站址资源条件、项目经济性、电价承受能力等因素,有利于抽水蓄能实现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有序建设。三是新机制有力促进各方投资抽水蓄能意愿。按照经营期定价法核定容量电价,明确了资本金内部收益率等核价参数,畅通了电价疏导渠道,提出了确保电站平稳运营保障投资主体利益措施,有利于投资主体获得稳定的投资预期,能够充分发挥电价引导作用,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加快推进我国抽水蓄能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国网新源公司作为国家电网公司集约化、专业化建设运营抽水蓄能电站的平台企业,将充分发挥管理和技术优势,当好抽水蓄能开发和建设的“排头兵”“主力军”,加大开放合作力度,共筑抽水蓄能发展“快车道”,构建合作共赢“生态圈”,高质量开发建设抽水蓄能电站,为建设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助力“双碳”目标实现作出新的积极贡献。

  (作者系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