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版:煤炭·生产

中国能源报 2021年05月03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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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用自救器和矿灯抽检不合格率较高

《 中国能源报 》( 2021年05月03日   第 15 版)

  本报讯  记者于孟林报道: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标国家中心”)日前发布通报称,2020年底,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的领导下,安标国家中心组织开展了煤矿用户端自救器和矿灯类产品监督抽样检验工作。本次专项监督抽检中,工作组赴全国10座煤矿进行了现场抽样工作,共计抽取5家生产单位9批次自救器,抽取9家生产单位10批次矿灯。

  经检验,9批次自救器中有6批不合格,合格率33.3%;10批次矿灯中有8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20%。其中,经核实,1家生产单位2批次自救器、1家生产单位1批次矿灯为假冒伪劣产品。

  根据通报,自救器抽检不合格主要为储气囊容积小、定量供氧量低等;矿灯抽检不合格主要为蓄电池容量低、有效工作时间和发光强度不够等。这次用户端监督抽检暴露出:不少生产单位违反安标管理规定,为了利益,偷工减料,生产销售与备案技术文件不符的产品;不合格率远超日常的生产端监督抽样结果表明,生产单位存在故意留存合格样品以备监督抽样的情况;煤矿用户的到货验收方法不多、手段不够、能力不强,难以防范假冒伪劣产品流入。

  通报称,根据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有关规定,对本次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单位作如下处理:暂停发放浙江正安防爆电气有限公司、重庆安仪煤矿设备有限公司、山东国安安全仪器有限公司、西安荣泰广电技术制造有限公司、临汾华策新光宇电源有限公司、湖南海湖矿灯有限公司、焦作市景安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检验不合格产品的安全标志;鉴于徐州江煤科技有限公司的KL5LM(B)型矿灯安标证书已过期,暂停其相关产品安全标志申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