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大排查督导组按照督企督政、隐患排查、监察执法“三并重”的原则,对全区煤矿进行拉网式安全大排查。
督导组在检查督导国家能源集团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和李家壕煤矿时发现,公司和煤矿自查自改时间短、与三年行动结合不够、未用好大排查成果充实“两个清单”并彻底攻坚解决的问题。在李家壕煤矿共查出问题隐患55项,其中重大隐患2项,拟对煤矿作出责令停产整顿,并对煤矿和相关责任人员共处罚款151万元的行政处罚。
督导组要求国能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和煤矿再组织一次大排查自查自改,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纳入安全生产三年行动的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扎实整改解决。
据悉,本次督导,检查组在煤矿井口和大厅公示栏张贴大排查公告,鼓励煤矿广大职工反映煤矿存在的问题,并列席煤矿班前会,与煤矿井下工作人员开展分级谈话,进一步提升了排查效果。
(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