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新能源·政策

中国能源报 2021年03月22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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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能源报 》( 2021年03月22日   第 08 版)

  黑龙江省:50%

  根据《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将优先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以消纳为导向,结合省内外电力市场,提升可再生能源电力比重,构建多种能源形态灵活转换、智能协同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应体系,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3000万千瓦,占总装机比例50%以上。

  有序推进风光资源利用,建设哈尔滨、绥化综合能源基地和齐齐哈尔、大庆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在佳木斯、牡丹江、鸡西、双鸭山、七台河、鹤岗等城市建设以电力外送为主的可再生能源基地,因地制宜发展分布式能源。科学布局生物质热电联产、燃气调峰电站,建设抽水蓄能电站等蓄能设施。推广地热能、太阳能等非电利用方式,积极稳妥推广核能供暖示范,探索可再生能源制氢,开展绿色氢能利用。

  浙江省:12GW

  根据浙江省能源局《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该省将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实施“风光倍增计划”;更好发挥以抽水蓄能为主的水电调节作用;因地制宜高质量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到 2025年底,可再生能源装机超过5000万千瓦,装机占比达到 36%以上。

  根据规划,到“十四五”末,力争光伏装机达到2750万千瓦以上,新增装机在1200万千瓦以上,其中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超过500万千瓦,集中式光伏新增装机超过700万千瓦。力争风电装机达到640万千瓦以上,新增装机在450万千瓦以上。力争生物质装机达到 270 万千瓦以上,新增装机在 30 万千瓦以上,其中新增装机以垃圾发电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