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南方城市清洁低碳供暖,不仅是提升人民生活品质的新途径,保民生、稳就业、促增长的新手段,亦是保障能源安全、助力实现碳中和愿景的新战略,以及提高城市韧性、加强综合治理能力的新契机。
为推动南方供暖事业发展,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华中师范大学国家教育治理研究院兼长江教育研究院院长周洪宇,已连续多年在全国“两会”上分别提出了“沿长江重新划定供暖分界线”“尽快启动南方供暖问题研究”“加快发展我国南方百城供暖市场”等建议。
今年“两会”期间,周洪宇又联手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南方城市供暖市场”课题组提出了“十四五”时期南方城市清洁低碳供暖发展方面的建议。就此话题,《中国城市能源周刊》记者对周洪宇进行了专访。
南方供暖规模扩张严重制约“30·60”目标实现
避免南方供暖市场野蛮生长
《中国城市能源周刊》:您如何看待“30·60”国家新战略下,南方供暖市场在“十四五”期间面临的新形势?
周洪宇:近年来,南方居民供暖需求日益增长。发展南方城市供暖与“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的“十四五”规划目标极为契合。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课题组调研结果,目前南方90%以上的城市家庭拥有分户取暖设备;此外,合肥、武汉、贵阳等城市已经在部分城区实行集中供暖,更有南昌、襄阳、毕节等一批城市正在规划建设集中或区域式供暖工程。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南方城市供暖市场”课题组测算,到2030年,我国“夏热冬冷”及周边地区共133个南方城市潜在供暖家庭预计高达3246—6577万户,拉动经济2486—32572亿元,新增就业257—2079万人。
但与此同时,上述南方城市如果继续延续以电、气为主要热源的分户供暖模式,在社会经济中等发展情景下(年均经济增长率4%,城镇化率65%),分户供暖带来的直接碳排放将会持续增加,到2030年将高达1.26亿吨,在此期间,年均增幅预计为4—5%,将严重制约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中国城市能源周刊》:“碳中和”目标下,南方应如何在满足居民供暖需求的同时,减缓碳排放压力?
周洪宇:在居民供暖需求高涨、环境气候约束趋紧的南方城市,充分利用当地的资源禀赋发展清洁低碳供暖是必然选择。
南方城市拥有丰裕的可再生能源(如地热、江水源、太阳能、污水源等)和清洁化能源(天然气、电、工业余热、清洁化燃煤等),适宜通过多能互补和冷热联供,发展低能耗、清洁低碳的供暖模式。
以贵阳为例,该市“未来方舟”项目采用水源、污水源热泵等技术为居民提供冷热联供,相比传统供暖模式,每年可节约燃煤量为1.26万吨标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万吨、二氧化硫排放207吨、烟尘排放120吨,并节省30—40%的成本。
此外,南方居民热负荷波动大,在应对低温寒流时极易形成电力和天然气负荷高峰,引发能源供应缺口,如2008年和2020年我国南方多省的“拉闸限电”、2021年美国德州的大停电现象,这些能源危机均与极端天气有关。
如果在南方发展多能互补、冷热联供的清洁低碳供暖系统,可有效提高能源系统韧性,保障能源安全。
政府积极作为是关键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中国城市能源周刊》:目前,南方供暖市场发展存在哪些突出问题?
周洪宇:南方供暖市场具有自发的市场性质,但已呈现野蛮生长的态势。
据启信宝数据显示,2014年后在长江中下游的南方城市新增了1万余家暖通公司,这些公司资质参差不齐,质量难以保障,跑路现象频现。成熟市场的形成需要适度、科学的政策体系来规范。
我国现行相关政策法规主要适用于北方集中供暖地区,南方供暖相关政策法规、行业监管、市场标准欠缺,导致市场无序竞争。市场发展的顶层设计缺位,让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无法可依”、“无权管理”,造成了供暖行业在市场准入、资源利用、产权界定、节能环保等诸多方面缺乏统一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标准,严重阻碍了南方供暖市场高质量发展。
《中国城市能源周刊》:影响南方供暖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因素有哪些?
周洪宇:政府积极作为是南方供暖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我国应该明确组织管理体系,系统梳理和完善政策条例,尽快摸清基础信息,适时启动规划方案编制,加快构建南方清洁低碳供暖管理体制机制。
为此,建议“十四五”时期先设南方供暖工作组,由住建部归口管理,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牵头制定南方供暖市场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并由南方各省(区、市)住建主管部门相应成立工作机构,组织开展本地区清洁低碳供暖工作。
建议将南方清洁低碳供暖纳入城市综合能源服务体系规划中,以增进能源系统的抗风险能力和韧性;地方政府在编制“十四五”规划时,将清洁热力管网纳入管廊等城市基础设施规划范围,为清洁用能基础设施的空间分配、建设顺序、配套兼容提供规范和依据。
“十四五”可力争建设20个试点城市
全国人大代表周洪宇: 未来十年,年均碳排增幅预计4—5%
《中国城市能源周刊》:南方地区作为新兴的清洁低碳供暖市场,“十四五”时期,南方清洁低碳供暖市场应如何创新发展?
周洪宇:不同于北方供暖市场,南方低碳清洁供暖市场完全可以在“政府引导制定规则、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资源配置方式下实现创新发展。为此,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南方清洁低碳供暖运行机制不可或缺。
建议由国家发改委牵头,针对南方开展集中或区域式供暖项目,规定实行供热特许经营制度,引导鼓励各类企业通过公开竞标的方式,参与新能源开发、热源站与供热管网建设运营,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及具有技术、资金、服务等优势的实力企业进入清洁低碳供暖行业,创新商业模式,保证项目改造的快速建设及长期稳定运行。
同时建议给予清洁低碳供暖企业一定的税收减免优惠,并将南方供暖纳入新一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推动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绿色信贷和证券发行业务,鼓励南方热力企业把握“全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机遇,以绿色金融推动南方供暖发展。
《中国城市能源周刊》:推动南方清洁低碳供暖工作,在技术层面是否可以满足新形势发展需要?
周洪宇:从目前发展实际看,当前亟需要建立南方清洁低碳供暖的技术标准,特别需要综合考虑南方各地区“碳达峰、碳中和”路线图及节能减排目标,按照因地制宜、合理适用原则,提升现有南方建筑节能规范,同时建立“夏热冬冷地区”低碳、零碳建筑节能认证标准,完善南方建筑节能标准体系。
事实上这项工作在近期修订送审的《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夏热冬冷地区超低能耗住宅建筑技术标准》基础即可完成。
此外,我国还需要尽快构建绿色高效清洁能源相关设备标准体系,与南方供暖行业标准体系和检测认证体系,提高行业门槛,鼓励技术先进、热效率更高的企业优先发展,规范清洁低碳供暖工程与新型可再生能源站建设标准与相关流程,完善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推动供热市场健康发展。
《中国城市能源周刊》:南方清洁低碳供暖事业在“十四五”期间应该如何起好步?
周洪宇:一是启动清洁低碳供暖试点示范工程。
建议“十四五”时期示范工程优先考虑具有较好基础的10个重点城市(上海、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合肥、镇江、常州、武汉、宁波),同时从潜力较高的城市(如扬州、南通、绍兴、嘉兴、长沙、连云港、泰州、徐州、舟山、金华、芜湖、温州、盐城、台州、福州、湖州、贵阳、蚌埠、成都、南昌等)中再遴选10个试点城市开展示范工程。
“十四五”时期可力争建设20个试点城市,惠及40万户居民,覆盖4000万平方米供暖面积。
二是启动清洁低碳供暖技术研发专项工程。
建议以“成立专家评估小组”形式,拟定南方清洁低碳供热专项技术突破清单,设立南方清洁低碳供暖科研专项基金,在“十四五”时期,每年资助3—5亿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推动攻克一系列核心技术,推动南方供暖“源—网—荷”产业链一体化发展,从而推动南方供暖更快地向清洁低碳供热和智慧供热迈进。
三是鼓励地方自主创新。
将示范区建设成效与各项支持政策相结合,优先安排各类试点示范和政策支持。比如支持示范项目简化审批流程和登记手续,落实各项激励政策,并将典型经验和特色做法在当地进行宣传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