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版:煤炭·生产

中国能源报 2021年02月22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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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 中国能源报 》( 2021年02月22日   第 15 版)

  四川建立煤矿安全隐患

  整治督办工作机制

  本报讯  日前,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发布《关于建立煤矿安全隐患整治督办工作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强化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做出明确要求。

  《通知》要求,各煤矿企业、煤矿上级公司、属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及时报送安全隐患,每月分两次报送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监管权限每周严格对安全隐患进行审查,确定等级并定期报送煤矿安全隐患分级督办建议表。属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上级公司要实施隐患整治过程监督,每月由督办单位分管负责人带队采用明查暗访、突查夜查等方式对督办煤矿至少进行一次督查工作。要实施隐患验收销号管理,对安全隐患严格按照“五落实”和“八定”要求进行整改后,由直接监管部门(国有煤矿集团公司)负责验收销号。应急管理厅将组织专家组每季度对督办的隐患进行抽查,发现对督办的隐患整改走过场、整改不合格、验收不实、销号弄虚作假的,一律严肃追责并全省通报。

  《通知》明确,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实行安全隐患分级督办,应急管理厅主要对煤矿灾害治理不到位、生产系统缺陷和安全保障系统失效等方面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督办。市(州)应急管理局主要对煤矿“六假六超”“三瞒三不”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和相关重大隐患进行督办,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督促煤矿按质按标整治各类安全隐患。

  (刘凤碧)

  

  陕西对春节后煤矿

  复工复产作出安排

  本报讯  日前,陕西省应急管理厅下发《关于加强春节后煤矿复工复产安全工作的通知》,对春节后煤矿复工复产作出安排。

  通知强调,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要主动应对新情况,深入解决新问题,超前精准研判风险,细化实化管控措施,统筹兼顾做好复工复产环节和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通知要求,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煤安监行管﹝2019﹞4号)规定的复工复产条件,同时对安全监控系统不健全和不能正常运行的煤矿、未按全面深入开展安全大排查要求形成自查报告的煤矿、复工复产前未制定隐患排查整改措施或未完成隐患治理的煤矿、各级监管监察部门检查督查发现问题隐患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煤矿、存在开采保安煤柱和未对违规承包井下工程队伍清理到位的煤矿、分类处置纳入关闭退出和列入2021年淘汰退出计划的煤矿、长期停产停工和疫情防控没有把握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不达标的煤矿、“五职矿长”和技术管理人员不齐全或因为疫情不能到岗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煤矿、职工培训不合格和特殊工种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煤矿、重点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设备应急管理处置措施不完善的煤矿,不得以任何理由复工复产。要求安康地区石煤矿复工复产严格按照煤矿复工复产条件和标准,不得降低标准和条件。 

  (安康)

  

  安徽省开展

  矿产资源国情调查

  本报讯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近日印发《安徽省矿产资源国情调查总体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于2022年2月底前完成矿产资源国情调查,摸清全省矿产资源家底、资源潜力、供应能力,推动建立矿产资源定期调查评价制度,实行资源储量基础数据信息化、精细化管理,为判断矿产资源形势,科学制定矿产资源规划和政策,促进矿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资料。

  《方案》提出,本次调查的主要任务是,开展查明矿区矿产资源的数量、质量、结构和空间分布;更新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实施能源矿产资源、重要功能区矿产资源、压覆矿产资源、资源基地矿产资源等专项调查和评价以及重要矿产资源可利用性评价;开展矿产资源储量动态更新机制和重要矿产资源保障程度研究;建立国情调查数据库。

  《方案》强调,要建立质量保障和纠错机制。建立调查单位自查自检、省级全面检查和全国核查的三级质量保障体系。生产矿山调查数据资料进行100%自检,存疑数据均须形成举证材料。对缺失数据和存疑举证材料进行逐项复核或实测,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应进行补测。配合自然资源部对调查数据信息进行核查,实地抽查不少于5%。对检查核查发现的问题,依据举证补正材料修正完善。对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偏差超过30%或达中型储量规模以上的,要求矿山企业编制储量核实报告,经评审备案后纳入调查数据。

  (洪曙光 杨靖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