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新能源·政策

中国能源报 2020年12月07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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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 中国能源报 》( 2020年12月07日   第 08 版)

  四川就可再生能源消纳 

  保障方案征求意见

  本报讯 日前,四川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征求《四川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暂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根据征求意见稿,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承担消纳责任权重的方案如下:省级电网企业和省属(内)地方电网企业,承担与其年售电量相对应的消纳责任权重,其中2020年总量消纳责任权重最低为80% ,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最低为6%。其他市场主体,包括各类直接向电力用户供(售)电的企业、独立售电公司、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通过电力市场购电的电力用户(不包括通过售电公司代理购电的电力用户)等,根据国家下达本省的消纳责任权重,承担与其年供(售、用)电量相对应的消纳责任权重。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承担与其年用电量相对应的消纳责任权重,其中2020年总量消纳责任权重最低为80%,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最低为6%。

  (张文福)

 

  河北“十四五”将大力

  发展风电、光伏

  本报讯 日前,河北省印发《关于制定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特别指出,要建设张家口国家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国家级氢能产业示范城市,以及构建综合能源体系,加快清洁能源设施建设。

  上述《建议》指出,要坚持大气污染区域治理、水污染流域治理、土壤污染属地治理,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大力发展光伏、风电、氢能等新能源,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行动。发展绿色建筑。降低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强度。

  (李文碧)

 

  山东允许集中式新能源

  发电机组进入电力市场

  本报讯 日前,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电力市场交易有关工作的通知》,称2021年电力用户市场准入条件维持2020年标准不变。2021年,全省电力市场化用户用电规模约1900亿千瓦时。

  上述《通知》称,将积极推进地方公用燃煤热电联产机组进入市场、有序放开集中式新能源发电机组进入市场。2021年起,鼓励具备条件的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进入电力市场参与交易,签订市场交易合同的新能源企业在电网调峰困难时段优先消纳。电力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前,新能源发电企业按照自愿原则与售电公司、批发用户签订中长期交易合同;电力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期间,新能源发电企业按照我省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规则参与电力现货市场交易。

  按照2020年全省市场电量规模测算,2021年售电公司、批发用户最低需消纳的非水可再生能源电量约270亿千瓦时。同时,严格零售市场管理,与两个及以上售电公司签订并提交代理协议的用户,取消其2021年市场交易资格,计入电力市场信用记录。

  (刘波)

 

  内蒙古大数据局携手

  国储集团发力储能产业

  本报讯 12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与中国国储集团战略合作签约仪式举行。双方将在光缆专线建设、数据中心建设、大数据产业发展、储能锂电池生产线项目等方面进行合作。

  目前,内蒙古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数字基础设施日臻完善。

  中国国储集团通过发展传统石化能源产业,积累了深厚的行业发展经验和行业资源整合能力。目前,国储能源承担着国家天然气新能源产业多元化发展等国家级战略任务,尤其在科技事业方面,国储能源积极发力,联合数字产业领域的头部企业,在科技创新应用方面深度布局,已获得国家相关部委和中科院、清华大学等科研机构支持,集聚了发展科技创新应用的产业资源,把数据产业作为集团科技板块的核心事业来发展。

  双方表示,以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为新起点,依托各自资源技术优势,致力于国家大数据发展战略任务,保障国家战略安全,将内蒙古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推向更高层次发展,加快推动数字内蒙古建设,促进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王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