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电力·市场

中国能源报 2020年11月30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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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时近一年实践,售电市场顺价结算逐步完善,批发侧与零售侧分开结算,售电公司可为用户出具结算依据——

浙江售电市场正式“开张”

■本报实习记者 赵紫原 《 中国能源报 》( 2020年11月30日   第 11 版)

  近日,浙江省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浙江省能源局联合印发《浙江省中长期电力交易暂行规则(2020年修订版)》(以下简称《规则》),明确按顺价模式实施批发侧与零售侧分开结算,售电公司可为用户出具结算依据,标志着浙江电力中长期售电市场正式启动。

  今年5、6月,浙江先后发布《2020年浙江省电力直接交易工作方案》和《关于征求<浙江省部分行业放开中长期电力交易基本规则(修订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放开六大行业用户入市”“批发侧分段协议”“售电公司自己形成零售结算依据”等条款相继披露。彼时,便有声音认为,浙江售电市场采用顺价结算模式领全国之先。

  经历今年7月浙江电力现货市场正式启动第三次整月结算试运行后,顺价结算能否适应浙江售电市场?浙江售电市场还有哪些亮点,售电改革还要解决哪些障碍?

  “顺价结算属全国首例,

  有利于逐步厘清交叉补贴”

  上述《规则》显示,2019年浙江探索放开钢铁、煤炭、有色和建材四大行业参与售电市场,今年在此基础上新增了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两大行业,交易规模为300亿千瓦时左右。

  同时,售电市场按“顺价模式”结算,即“交易价格+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和附加=用户峰谷价格”。

  曾参与浙江《规则》修订的业内人士表示,顺价模式下,用户侧到户电价完全由市场交易形成,电网企业只收取核定的输配电价,符合电改“9号文”中“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用户购电价格由市场交易价格、输配电价(含线损)、政府性基金三部分组成”的相关要求。

  我国电价体系中存在复杂的交叉补贴,而理顺电价形成机制是 “9号文”明确的电力体制改革重点任务之一。业内人士认为,采用顺价模式遵循“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顶层设计,有助于厘清、逐步减少或取消交叉补贴,还原电价的本来属性,真实反映成本和供求关系。

  据了解,目前部分省份仍在执行“价差模式”,即“发电降多少、用户降多少”;部分省份“半顺价模式”“半价差模式”模式离不开用户当前的目录电价体系,电网企业仍承担着“统购统销”的职责。

  同时,浙江电力市场系统设计中也明确,初期售电市场准入的发电企业为省内统调电厂。待条件成熟后,省外以点对网专线输电方式向浙江送电的发电企业,视同省内电厂(机组)参与浙江售电市场交易。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表示,该条款意味着时机成熟后,外来电将参与浙江市场。

  “解决低价用户难入市问题,

  关键要调整行政峰谷电价”

  2019年浙江售电市场首次引入顺价模式,率先放开的四大行业均为高耗能用户,许多用户为降低用电成本,选择在用电低谷时段生产,用电平均价格普遍较低。但售电市场交易价格与用户原用电平均价格相比,并不具备竞争力。

  分析人士认为,通过分析浙江售电市场的实践得知,现阶段顺价模式的售电市场最大的挑战,或为如何用市场机制解决低价用户难以入市的问题。

  针对这一短板,《规则》明确,浙江售电市场中,批发市场也引入峰谷分时交易的模式,在浙江省电网销售电价表规定的峰谷时段,按照尖峰、高峰、低谷时段分别开展市场交易、结算和偏差考核。同时,《规则》明确浙江售电市场引入了“基准谷电占比”的概念,并在现行峰谷时段的基础上开展分时交易。业内分析人士表示:“上述举措均动态考虑供需变化,使分时交易的时段更贴近用户实际的用电特性。”

  以山东为例,由于白天光伏大发,电力现货市场处于全天电价最低时段,而此时未放开的用户却处于目录电价的峰段。上述业内人士指出,治本之策在于调整现行峰谷电价。“现行峰谷电价已无法满足系统需要,未来随着市场化程度提高,行政指定的峰谷电价很难反映真实供需,反向调整的频次会大幅提高。”

  “售电公司掌握初步结算权,

  但对其技术提出更高要求”

  除顺价模式结算外,浙江售电市场还有哪些亮点?

  上述业内人士表示,浙江是首个批发与零售分离的现货试点省份,也是首个由售电公司出具零售用户结算依据的省份。

  《规则》明确,浙江售电市场采用“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独立”设计,即售电企业批发市场买电、零售市场卖电两笔资金分别记账、结算,售电公司可自主出具零售用户结算依据。

  “在这种市场设计下,售电公司不再是仅赚取价差电费的‘中介服务商’,而是拥有购销差价的小电网公司,可向其代理的用户提供各种类型的‘售电套餐’。同时,售电公司与用户之间的零售合同无需提交给电网企业和电力交易机构,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分离的模式可与现货市场无缝衔接。”上述业内人士表示。

  记者注意到,浙江省发改委今年6月印发的《2020年浙江省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工作要点》提到,浙江售电市场批零分开模式,推动售电公司向综合能源服务企业转型发展,对于售电公司的合同制定、结算管理等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专业技术要求,真正培育了售电主体。

  一位不愿具名的售电企业负责人表示,《规则》其实对售电公司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浙江售电批发市场,采用的是三段式(尖峰谷)的量价协商和交易,所对应的偏差考核也很‘烧脑’,需要精确掌握用户资源尖峰谷数据,对售电公司负荷管理能力门槛之高也可见一斑。按照《规则》,浙江售电公司技术型洗牌即将来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