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国际·要闻

中国能源报 2020年11月23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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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敲定未来30年海上风电目标

专家认为相关项目在金融市场上的吸引力十分有限

■本报记者 李丽旻 《 中国能源报 》( 2020年11月23日   第 05 版)

  日前,据英国《卫报》等多家外媒报道,为达到2050年“净零排放”目标,欧盟委员会将出台政策草案,设定未来30年内的海上风电目标。根据该目标,未来30年里,欧盟海上风电装机将增加25倍,累计达到300吉瓦的水平。对此,多家行业机构认为,这一指导目标将“塑造”欧盟海上风电未来。

  大力发展“海上可再生能源”

  据欧洲媒体Euractiv报道,此次披露的政策草案显示,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在欧盟能源消费总量中的占比将在当前基础上翻番,达到38%-40%的水平。其中,发展“海上可再生能源”将是重点。到2050年,欧盟计划将海上风电装机总量提升至300吉瓦,同时潮汐能、波浪能的应用也将有所扩大,届时,波浪能等海洋能源应用规模将达到60吉瓦。

  该政策草案还显示,海上风电领域的快速增长预计需要增加7890亿欧元的投资,同时也将在这一领域创造约6.2万个工作岗位。不论是传统的固定式海上风电还是新型浮式海上风电机组,都将获得欧盟政策青睐。

  此外,欧盟还将对海上风电全产业链建设作出支持,不仅将推动零部件生产制造工业,同时也将推动岸上港口基础设施的建设。

  据悉,欧盟此次设定新的海上风电目标主要由德国推动。近日,德国已率先提高了本国海上风电装机的目标,计划到2030年,德国海上风电装机达到20吉瓦;到2040年,完成40吉瓦的海上风电装机。

  欧盟在政策草案中强调,要进一步推动欧洲海上风电市场发展,并将加强国际合作,同时还将促进行业内确立相关规则标准。

  积极推动区域内跨国合作

  《卫报》指出,欧盟地区海上风电资源丰富,波罗的海、北海、地中海以及黑海区域的海上风电潜力都十分巨大。目前,包括英国在内,欧洲地区各国海上风电装机总计为23吉瓦左右,风电场分布于12个国家,共有5047座并网的海上风机。其中,英国仍是欧洲最大的海上风电市场,同时,德国、丹麦、比利时以及荷兰的海上风电现有装机容量也相对较多。

  在此背景下,欧盟看准了更大规模的“跨国”风电市场。

  根据政策草案,欧盟委员会预计将提出一个正式法律框架,使欧盟国家常见的“国家内部较小规模的”海上风电场逐步转化为“完全融合的”海上能源系统以及电网基础设施”。

  对于欧盟委员会此举,欧洲风电行业机构WindEurope表示欢迎,并称将进一步向行业发出呼吁,从而推动“解锁”更多跨国海上能源应用项目。

  据了解,截至目前,欧盟范围内仅有一个跨国界的海上风电项目。该风电场名为Kriegers Flak,位于德国与丹麦之间,能够为两国提供清洁电力。然而,由于欧盟缺乏针对跨国界海上风电项目的相关法律规定,德国与丹麦目前仍是以“过渡条款”为框架共同运营这一风电场。

  从目前披露的消息来看,欧盟还计划进一步打造海上风电招标市场,从而保证海上风电能够顺利整合进入欧盟电力市场。

  业界期盼稳定政策

  据了解,未来欧盟海上风电领域的投资将来自于多个渠道,其中包括欧盟各国疫情后的经济复苏刺激计划以及公共募资等。另外,欧盟对于各国能源项目的援助指南计划将于明年修订完成,这一援助资金也可为欧盟各国的海上风电项目提供更多融资渠道。

  然而,也有业内人士认为,由于涉及到边界问题,跨国界的海上风电项目实际操作中很可能存在各方协商不顺、初始投资难以敲定等问题,这也为欧盟跨国界的海上风电场建设带来隐忧。

  WindEurope的公共事务主管Ivan Pineda认为,尽管欧盟已表示将积极推动海上风电并入欧盟电力市场,但这尚不能解决“混合”项目面临的投资难题,在缺乏明确监管政策的情况下,此类海上风电项目在金融市场上的吸引力十分有限。

  “我们需要确定一个政策框架来进行投资、运营以及合作,共同推动‘混合海上风电项目’的发展,而这些都需要在2021年前完成。” Ivan Pineda指出,“欧盟已经有不少类似的项目正在等待相关法规的出台。根据当前欧盟地区的相关规定,与常规海上风电项目相比,‘混合’海上能源项目仍存在一定的劣势。”

  而在浮式风电领域,也有行业内人士呼吁,要推动浮式风电度电成本下降首先需要实现规模化发展,而在当前,浮式海上风电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需要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