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中国能源报 2020年11月16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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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时候跳离补贴依赖了(评论)

■本报评论员 《 中国能源报 》( 2020年11月16日   第 01 版)

  “最高82500小时”“最长15年”——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新补贴政策出台后,业界一片哗然,质疑声此起彼伏,与光伏发电、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同行对于补贴新政的平淡反应形成鲜明对比。

  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过去长期享受0.75元/千瓦时这一“国内最高电价”礼遇,却仍“不满意”;如今获得82500小时这一“国内最高补贴小时数”优待,却依旧抱怨补贴时间太短。是相关企业等靠要思想作祟,还是政策确实有失公允?这需要从此次补贴政策的变化之处说起。

  根据最新补贴政策,生物质发电项目包括农林生物质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和沼气发电项目,最高补贴小时数均为82500小时。这是国家层面首次设定可再生能源发电的补贴小时数上限。  补贴新政同时提出,自并网之日起满15年后,项目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考虑到中央补贴资金长期紧张的现实,主管部门采用“两限”锁定补贴资金支出额度,确有其合理之处。

  而农林生物质发电企业对于新政策的不满,也直指“两限”。一方面,农林生物质发电企业认为82500小时太少,按15年补贴年限算,年均仅为5500小时。风电、光伏发电受资源特性的限制,发电小时数本身就不会太高,新政为这两个行业设置的相应数值,接近现实情况,但生物质发电在稳定性方面远胜风电、光伏发电,在掌控秸秆等燃料来源的情况下,其年发电利用小时数可高达七八千小时,远高于5500小时,“能力受限”问题突出。另一方面,同为可再生能源,风电、光伏发电补贴年限长达20年,为何农林生物质发电却只有15年?面对这一“不公平待遇”,农林生物质发电行业认为,补贴时限没有理由搞差别对待,理应一视同仁,“不患寡而患不均”。如此看来,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的诉求,同样有其道理。

  但必须清醒认识到,可再生能源补贴支出长期存在的“僧多粥少”问题,才是病灶所在。切分有限的补贴资金,很容易顾此失彼、按下葫芦浮起瓢。作为处理秸秆焚烧污染问题的优先选择,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仍将保持增长态势。行政命令式“切蛋糕”的固有补贴思路,已经无法解决实际问题,亟需另辟蹊径。

  农林生物质发电企业收入,大幅依赖发电收入和财政补贴,新政下二者已无法覆盖其成本,直接引发了行业企业的强烈抵触情绪。但在风电、光伏发电平价窗口洞开的当下,生物质发电企业对于补贴的期待值也应该有所下调,开辟新的收入渠道,或许才是根本解决之道。

  事实上,消化利用秸秆等资源是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的最大亮点,具有促进农民增收、践行环境保护等综合价值,获得相应经济效益理所应当。在此背景下,我国也已做了大量探索,例如建立绿证交易、碳交易等方式,但实际运行效果并不理想,包括农林生物质发电在内的所有可再生能源项目,并未获得充分回报。这一问题始终是可再生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所面临的短板,也是行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

  所当乘者势也,不可失者时也。“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承诺的提出,给可再生能源带来了新的巨大发展空间,也为低碳能源综合价值的“货币化体现”创造了历史性机遇。相关主管部门尽快构建完备的二氧化碳减排体系,让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等可再生能源项目获得碳减排收益,或许才是标本兼治,摆脱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入不敷出”困境、打破多种清洁能源“争抢有限补贴”困局的良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