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中国能源报 2020年10月26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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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船舶近年来成为继机动车、工业企业之后的第三大大气污染源,虽然相关针对性措施不断出台,但治理效果并不理想——

港口大气污染治理缺少有力抓手

■本报记者 李玲 《 中国能源报 》( 2020年10月26日   第 02 版)

  我国船舶港口近年来发展迅猛,港口货物吞吐量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一。港口船舶、机械等污染排放随之成为继机动车尾气污染、工业企业排放之后的第三大大气污染源,港口城市大气污染问题日益严峻。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长三角地区2020-2021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指出,当前我国长三角地区秋冬季PM2.5平均浓度比其他季节高50%—70%,重污染天气占全年95%以上,苏北、皖北主要城市PM2.5浓度仍处于高位。为确保如期完成打赢蓝天保卫战既定目标任务,要持续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深入推进一体化协作机制,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其中,船舶排放控制区和绿色港口建设被重点提及。

  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

  据记者了解,港口大气污染主要包括以柴油为主要燃料的靠港船舶、港口作业机械、进港运输车辆等的尾气排放,以及一些干散货码头、液散货码头货物产生的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

  根据《中国移动源环境管理年报(2020)》,2019年我国非道路移动源排放二氧化硫15.9万吨,碳氢化合物43.5万吨,氮氧化物493.3万吨,颗粒物(PM) 24.0万吨;氮氧化物排放量几乎与道路机动车相当。其中,船舶排放的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占比分别达28.2%、24.2%,呈逐年上升态势。

  这在港口城市的大气污染来源中有较为明显的体现。来自亚洲清洁空气中心的数据显示,在深圳、上海等港口城市,船舶所排放的颗粒物、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约占城市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的20%-40%。主要典型港口城市PM2.5年均浓度达标比例为30%,典型内河港口城市的达标比例仅为11%。

  “港口处在船舶、机械、进港车辆以及货物扬尘和挥发等污染源较为集中的区域,面临很大的环境压力,这导致港口城市的污染也更为严重,对城市环境和居民健康都将产生一定影响,所以港口污染的有效治理非常必要。”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副总工程师彭传圣说。

  “花了很大力气,效果却不好”

  事实上,随着环保力度的不断加大,港口大气污染问题日益受到主管部门重视。

  以船舶污染治理为例,作为绿色港口建设的重要抓手,相关部门的治理力度不可谓不大。交通运输部在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中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海船进入内河控制区,应使用硫含量不大于 0. 1%m/m的船用燃油。与此同时,还发布了多个文件要求各港口推动船舶靠港使用岸电。

  “虽然政策上一直强调,港口也建设了很多工业设施,但由于多种因素导致实际使用的比较少,花了很大力气,效果却不好。”彭传圣指出。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布的数据,截至2019年底,全国已建成港口岸电设施5400多套,但目前具有受电设施的船舶较少、船东使用岸电意愿不高,纳入统计的29个沿海港口、19个内河港口,去年共使用岸电约6万次,总接电时间约74万小时。照此计算,岸电设施年均使用次数仅11次、时长不足140小时。

  对于使用低硫油的要求,在具体执行上也存在一定问题。据悉,由于上游燃油供应端的监管漏洞,船主仍能在市场上买到不合规的燃油,而现阶段港口污染的检测技术和设备都处于探索阶段,在进行港口空气污染监管时,更是缺乏有效的手段。

  “我们对船舶排放的监管以抽查为主,执法人员在船舶靠岸后上船对油样进行抽检,超标严重的要进行处罚,沿江也有几个大桥装了遥感监测,但这个受到天气和各方因素影响较大,并不能作为处罚依据,即使检测到了排放超标,也还得通过执法人员上船抽检确认。相对来说效率较低,但也没有其他办法。”江苏省水上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此外,亚洲清洁空气中心的调研显示,当前港口机械的电、气化比例整体较低。表现较好的港口机械电、气化比重也只有20%,一些内河港口则只有0.25%—1%。

  有必要采取强制性措施

  针对目前港口城市污染形势严峻的现状,生态环境部在征求意见稿中指出,要深化船舶排放控制区和绿色港口建设,加强船舶排放跟踪监管,加大对加油船、水上加油站等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船舶使用符合标准的燃油。同时要推动长三角地区率先对大型客船实施靠港强制使用岸电措施。

  在彭传圣看来,港口污染治理要抓主要矛盾。“船舶是最大的污染源,首先把这个大的关键来源控制住,就会减少大量的污染,所以我们特别强调船舶靠港使用岸电。排放控制区船舶要使用低硫油,这样就从氮氧化物、颗粒物的角度把最大的来源控制住了。”

  “大气污染防治法对岸电的使用更多的是鼓励,而非强制,才导致目前的现状。”彭传圣说,“另外,每个省市对大气污染认识的程度也不一样,一些地方没有意识到船舶污染治理的重要性。要想办法把岸电推行起来,我认为,需要采取强制的措施,地方政府都可以通过自己制定条例和惩罚条款,来强制推动岸电使用。”

  亚洲清洁空气中心研究员成慧慧对此也表达了相似看法:“港口排放源在过去三年的减排计划中都有提及,但减排措施大多都是鼓励性措施,没有明确的目标,需要提出更加具体的目标和强制性要求,提高治理进度。”

  “另外,地方政府和港口应一起做好港口治理的科研支撑,包括尽快更新城市污染物排放清单、建立空气质量监测站等。这一方面可以实时跟踪港口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另一方面可以反映出港口不同减排措施的减排效果,便于精准施策。”成慧慧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