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版:煤炭·市场

中国能源报 2020年09月28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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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 中国能源报 》( 2020年09月28日   第 15 版)

  煤炭资源开发环评

  管理公开征求意见

  本报讯  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近日组织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煤炭矿区总体规划,不得组织实施;对不符合煤炭矿区总体规划要求的项目,发展改革(能源主管)部门不予核准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与矿区总体规划及其环评的符合性作为规划所包含项目环评文件审批的重要依据,对不符合矿区总体规划的项目,不予审批其项目环评文件。对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的建设项目,其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可依据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对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规划协调性分析等内容适当简化。

  征求意见稿明确,鼓励对煤矸石进行井下充填、发电、生产建筑材料、回收矿产品、制取化工产品、筑路、土地复垦等多途径综合利用,因地制宜选择合理的综合利用方式,提高煤矸石综合利用率。提高煤矿瓦斯利用率,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鼓励相关部门和企业,开展沉陷区生态修复技术、露天矿排土场和采掘场生态重建与修复技术、保水采煤技术、高含盐量矿井水处理与利用技术、煤矸石综合利用技术、低浓度和乏风瓦斯综合利用技术、关闭煤矿瓦斯监测和综合利用技术等研究,促进煤炭采选行业绿色发展。

  (王亮)

  

  辽宁开展

  煤矿“两防”专项检查

  本报讯  日前,辽宁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驻省属国有煤矿安全督导组开展了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和防治冲击地压“两防”专项检查,督促煤矿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管理,切实提升隐患排查和灾害治理能力。

  针对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冲击地压煤矿安全监管的重点和突出问题,督导组组织煤矿扎实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分析研判,超前防范化解煤与瓦斯突出和冲击地压重大安全风险,切实消除风险隐患。

  督导组以相关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为切入点,与煤矿企业共同梳理完善“两防”治理体系,强化制度、规程和措施的落实及监督考核,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煤矿生产各环节,压实煤矿企业主体责任。

  同时,督导组结合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以学习“一规程三细则”为切入点,督促煤矿企业开展“两防”从业人员、管理人员技能和业务的再培训,提升煤与瓦斯突出和冲击地压治理水平。

  督导组以整治安全管理松散、安全措施不落实、违章施工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对各煤矿企业煤与瓦斯突出和冲击地压防治相关资料及作业现场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排查出安全隐患44条,叫停3个工作面作业、3台设备使用,责令煤矿进行责任追查3次,有效促进煤矿企业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管理,切实消除管理盲区和安全漏洞。

  (杨歆琳)

  

  青海加强煤矿

  安全生产执法督查

  本报讯  为进一步推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年度执法计划,青海省应急管理厅近日会同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大柴旦行委应急管理局对青海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团鱼山露天煤矿、青海昆源矿业有限公司高泉昆源煤矿两家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执法督查。

  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情况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为企业问诊把脉,查找安全生产薄弱环节。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企业安全生产台账不规范、安全培训针对性不强、日常安全管理力量薄弱等问题,督查组现场要求企业按照“问题隐患不漏、制度措施完善、责任落实到位、整改时限明确”的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时间节点严格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定期上报自查报告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

  同时,健全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要求压实监管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限期整改落实销号,发挥有限执法力量的最大执法效能,扎实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防范和遏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李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