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新能源·政策

中国能源报 2020年08月24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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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

《 中国能源报 》( 2020年08月24日   第 08 版)

  河南

  打造光伏、风电

  装备应用高地 

  本报讯  《河南省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日前正式发布,该《方案》指出,在新能源领域,发展锂电池、氢燃料电池等,建设智能电网,打造光伏、风电装备应用高地。到2022年、2025年,产业规模分别达到1000亿元、1500亿元。

  为此,《方案》提出,实施“十百千”转型升级创新专项,加大研发投入,建设一批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平台和产业创新联盟,开展联合攻关,攻克一批“卡脖子”技术。支持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应用,促进创新成果转化。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实施创新企业树标引领行动、高新技术企业倍增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春笋”计划。发挥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带动作用,打造沿黄科创走廊,发展一批科创“飞地”。按有关规定报批申建河南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建成一批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

  《方案》强调,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制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产业技术基础“四基”突破清单,实施一批示范项目。推进5G、大数据中心等新基建项目,提升工业基础设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安全化水平;实施新技改工程,加快企业新一轮大规模技术改造,力争技改投资年均增长20%以上。建成一批智能化园区和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和绿色制造提升行动。到2022年、2025年,分别创建120个、150个国家级绿色园区(工厂)。

  (张建强)

  

  安徽

  可再生能源消纳

  方案征求意见

  本报讯  日前,安徽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征求安徽省2020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意见的函》。

  据悉,国家下达安徽省2020年总量消纳责任权重最低为15%,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最低为12.5%。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承担消纳责任权重的方案如下:售电企业中,省电力公司承担与其年售电量相对应的消纳责任权重,其中总量消纳责任权重最低为21.2%,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最低为17.7%。各类直接向电力用户供(售)电的企业、独立售电公司、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等承担与其年供(售)电量相对应的消纳责任权重,其中总量消纳责任权重最低为13.6%,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最低为11.3%。电力用户中,通过电力市场购电的电力用户承担与其通过电力市场年购电量相对应的消纳责任权重,其中总量消纳责任权重最低为13.6%,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最低为11.3%。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承担与其年使用自备电厂发电量相对应的消纳责任权重,其中总量消纳责任权重最低为13.6%,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最低为11.3%。

  (王平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