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版:煤炭·生产

中国能源报 2020年08月17日 星期一

返回目录  放大缩小全文复制   下一篇

资讯

《 中国能源报 》( 2020年08月17日   第 15 版)

  内蒙古加快 

  建设绿色矿山

  本报讯 内蒙古自治区日前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矿山环境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要求,到2025年,已建矿山要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不符合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要求的生产矿山要限期退出。

  《方案》明确,按照统筹规划、强化责任、突出重点、分类治理4项原则,内蒙古矿山环境治理将通过编制矿山环境专项治理方案、切实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加强生产矿山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实施矿山环境治理重大工程5项重点任务,全面加强矿山环境治理。

  按照《方案》,各盟市要编制矿山环境专项治理方案。强化草原生态保护,严禁在草原上乱采滥挖。不再新上矿产资源开发等工业项目,已经批准在建运营的矿山等项目到期退出。严格绿色矿山准入标准和建设程序,实行绿色矿山名录管理制度,新建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要求。

  (杨爱群 李俊伟)

  

  山东规范煤矿充填开采

  产能增量置换工作

  本报讯 山东省能源局日前下发《关于规范山东省煤矿充填开采产能增量置换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鼓励煤炭企业因地制宜推广充填开采绿色开采技术,促进煤炭工业绿色发展。

  充填开采技术方面,《通知》提出,资源回收率符合有关规定、采空区充填率达到一定要求、技术方案选择合理适用及充填开采设计必须经主体企业批准后先进行试采等4项规范。

  对于充填开采煤炭计量,《通知》要求,煤矿应在充填开采工作面运煤皮带安装计量装置,计量充填开采煤炭产量,建立独立的统计台账;输送充填材料时,应在输送通道(设备)安装计量装置,及时统计充填材料用量。

  对于充填开采产量认定时间、程序和方法,《通知》明确,每年4月底前,受理上年度实施充填开采煤矿的充填开采产量认定申请;8月底前,受理上半年实施充填开采煤矿的充填开采产量认定申请。

  (鲁宁)

 

  黑龙江建立

  矿震信息共享机制

  本报讯 近日,黑龙江煤监局、黑龙江省地震局、黑龙江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联合印发《黑龙江省冲击地压矿井地震信息共享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强化全省煤矿冲击地压灾害防治。

  《办法》规定,省地震台网在监测到冲击地压矿区范围内发生2.0级及以上冲击地压、塌陷等地震事件时,立即启动地震信息发送,向黑龙江煤监局、省煤管局发送有关地震事件信息;当接到以上地震信息,驻地煤监分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立即了解核实煤矿井下发生冲击地压灾害情况和地表情况,核实震源位置,综合分析矿震原因,确保及时有效处置险情。

  《办法》要求,各部门加强深入分析和充分利用信息。省地震局每季度将各矿区矿震与构造地震活动情况向黑龙江煤监局通报,黑龙江煤监局定期梳理分析接收的矿震信息,不断提高冲击地压监测预警能力。

  (陈化田)

 

  陕西:新增两项制度

  强化煤矿安全

  本报讯 日前,陕西省煤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煤矿安全生产会商研判和协作合作工作机制》《省煤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领导联系指导煤矿安全工作制度》两项工作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会商研判工作主要采取月度、季度、年度定期会商和重大问题随时会商的方式,分析研判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协商解决煤矿安全重大问题,研究加强煤矿安全工作措施。煤矿安全协作合作按照“有需求、应支持”原则,加强煤矿安全专委会成员单位在联合执法、联席会议、信息通报、沟通协调等方面的合作协作,着力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增强安全工作合力。

  领导联系指导煤矿安全工作由陕西省应急管理厅、陕西煤监局、陕西省能源局分管领导对全省产煤市和重点产煤县(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分片进行指导,旨在推动市县(区)党委、政府落实煤矿安全领导责任,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和行业管理。

  (雷魏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