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中国能源报 2020年08月10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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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企入园不能因噎废食(评论)

■本报评论员 《 中国能源报 》( 2020年08月10日   第 01 版)

  2013年青岛“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2015年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2019年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一连串重特大事故的爆发,给化工行业安全问题敲响了警钟。石化行业必须告别“野蛮生长”,找到安全、可持续发展的新出路。

  为有效防范遏制化工企业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我国密集出台多项政策,全面加强化工行业安全综合治理。其中,化工园区因具备集中管理的安全监管优势而成为行业安全管理的重要抓手。“新建项目必须进化工园区、现有企业逐步进区入园”随即成为相关政策的主旋律。

  例如,为吸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政策,要求全面启动城镇人口密集区和环境敏感区域的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入园或转产关闭工作;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再次就该问题专门出台指导意见,力推相关企业搬迁改造,并制定了详细的任务时间表: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化品生产企业,需在2025年前完成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关闭退出。

  在“化工企业大多属于危化品企业”的背景下,危化品企业“入园”时间表的制定出台,相当程度上反映出化工行业整体“入园”已成不可逆的大趋势。尤为值得注意的是,化工企业“入园”不仅有利于行业安全问题的解决,也有利于企业竞争力的增强:化工园区作为全球石化行业规范化、集群式、一体化发展的典范,具有显著的产业集聚效应,企业一旦进入正规园区,便可享受配套设施、上下游产业链、交通物流等优质资源,经济效益将大幅提升。简言之,不论从政府安全管理角度来看,还是从企业经营发展角度来看,搬迁“入园”都是有益之举,理应得到各方支持和企业的积极响应。

  但现实情况却并不尽如人意。在央地接连出台政策推动之下,虽然我国化工园区目前已初步实现规范发展,例如截至2019年,全国以石化为主导的化工园区共有676家,总产值约占石化工业总产值的60%,但从企业数量上看,仅有30%左右的企业进入园区,大多数企业尤其是安全隐患相对较多的中小型企业仍大量游离于园区之外,给加强安全监管、遏制事故发生带来极大困难。

  化工园区作为承载化工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载体,之所以“叫好不叫座”,与企业搬迁改造中巨大的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关系密切。对于建设投资少则数千万元、多则数十亿元甚至数百亿元的化工项目来讲,“船大难掉头”的困境难以回避,搬迁所需资金压力大、新项目建设周期长等难题都给企业带来极大挑战。除了企业层面问题,化工园区本身缺乏“吸引力”也压低了“入园率”。虽然化工园区数量不少,但管理规范、配套完善、安全环保措施到位的园区依然是稀缺资源。具备产业成熟、交通便利、靠近市场等优势的热门园区,更是凤毛麟角。如果企业搬进了“不合格”园区,恐将面临二次、三次搬迁甚至被迫关停的厄运,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便是“一家企业出事、园内全部企业关停”的典型案例。“不能搬”“不愿搬”“不敢搬”已成为问题关键。

  临难不避、实干为要。2020年是化工企业搬迁改造攻坚之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政策,在人口密集区,中小型危化品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危化品企业须在2020年底前完成搬迁改造,其他大型和特大型危化品企业须在2020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这不仅是适应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需要,更是化解“石化围城”和“城围石化”,维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发展的责任所在。临阵打退堂鼓的综合成本,要远高于顶着压力探索“入园”的成本,各方切不可因噎废食,必须勠力同心、千方百计、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