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提前完成“十三五”
碳强度目标任务
本报讯 2019年,吉林省围绕减缓、适应两个方面,积极推进全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2019年吉林省碳排放强度累计下降19.59%,提前完成国家下达吉林省“十三五”目标任务。
应对气候变化需要统筹经济增长、社会发展、能源转型和环境保护等多方面的内容,为此,吉林省通过采取强化目标考核、发挥宏观调控作用,优化监管服务、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等举措,持续深入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吉林省将2019年碳强度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印发《2019年吉林省生态环境系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要点》,指导各地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同时,吉林省组织开展2018年度各地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组织省直12个部门对各地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明确整改措施,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为加快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吉林省对94家重点排放单位开展了2018年度碳排放核查及复核工作。
下一步,吉林省将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提升各部门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为参与全国碳交易做好准备工作;加强低碳试点示范建设,形成各具特色的低碳发展模式;加快形成企业、公众和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增强吉林生态文明建设新优势。
(吕俊 陈博宜)
河北持续开展
VOCs专项执法行动
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和污染防治工作,全面落实生态环境部《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要求,确保《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顺利实施,河北省大气办印发《河北省加强臭氧污染防治的指导意见》,组织开展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强化VOCs专项执法,严厉查处VOCs排放违法行为。
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持续加大标准宣贯力度,对9009家涉VOCs无组织排放企业开展了执法检查,督促并指导3494家企业进行了无组织排放整改,有效减少了VOCs排放。
7月1日是《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全面实施的第一天。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检查发现2家涉VOCs企业存在违法违规情况,依法予以立案处罚。
其中,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在对一家印刷企业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生产环节使用VOCs质量占比大于等于10%的物料,未在密闭空间中进行,依法对涉事企业进行立案处罚,罚款金额3万元;衡水市生态环境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一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造粒车间未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的规定要求密闭,且未配套安装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依法对涉事企业进行立案处罚,罚款金额4万元。
下一步,河北省将紧紧抓住《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实施契机,进一步强化措施,以执法倒逼企业深化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推进原辅料低VOCs含量化、密闭或封闭输送,加强重点行业泄露检测与修复,减少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有力有序管控VOCs污染,为决战决胜蓝天保卫战提供坚实保障。
(冀环)
湖南已建成12座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本报讯 日前从湖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推进会传出消息:目前全省已建成12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主要布局在长沙、株洲、益阳、永州等地,另有多个项目正在建设。
随着生活垃圾清运量上升和环境承载压力加剧,焚烧发电逐渐成为我国生活垃圾处理的主流方式,发电装机规模已居世界第一。
为尽快补齐湖南省生活垃圾末端处理设施的短板,省发改委、省住建厅去年底联合印发《湖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2030年)》提出,按照“城乡统筹、布局合理、运营高效、邻里和谐”的总体要求,规划开工建设一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到2030年,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量占无害化处理量的70%。
会议要求,根据上述规划,全力推进生活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对于未开工项目的市县,相关部门要按照规划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加快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尽快开工。对于已开工的项目,相关部门要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加强指导监督,确保一批项目今年建成投产。
(陈淦璋 刘奕楠)